玲珑轮胎关于公司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0-03-10 23:12:40·  来源: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 年 8 月 28 日
证券代码: 601966 证券简称: 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 2017-05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
签署 《试验场使用协议》 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拟定签署的《试验场使用协议》为框架性协议, 不涉及具体的合同金额, 仅确定了测试服务的单项收费标准, 双方需根据实际开展的业务量另行核算具体的关联交易发生额;

●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年内将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交易金额不超过 160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将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订 《试验场使用协议》,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本次交易概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或“公司”)拟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伊狄达”) 签订《试验场使用协议》,玲珑轮胎拟使用中亚轮胎试验场用于产品性能的测试与研发,并按照协议约定的单项费用标准,根据开展的业务量支付相应的测试费用,山东伊狄达负责按玲珑轮胎的试验要求提供相应的轮胎试验场地、试验设施以及相应的测试服务。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

山东伊狄达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注册资本 300 万欧元,注册地点山东省招远市,由 Idiada Autonotive Technology S.A. (以下简称“西班牙伊狄达”) 独资控股,其他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 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MA3C97PL2X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晖路西,汽校南路北 1 号工业用房 302 室
法定代表人 胡安·嘉宝·毕卡思(JUAN CARBO PICAS)
注册资本 300 万欧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汽车试验场设施、车间、办公楼的经营管理;与汽车测试有关的设备、汽车零部件、办公用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与汽车测试有关的技术服经营范围 务、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与汽车测试有关的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与前述活动有关的会展服务及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16-04-18 至 2046-04-17

2、关联关系

中亚轮胎试验场的全部土地、厂房及附属试验设施等全部资产,均隶属于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山东中亚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 为了提高中亚轮胎试验场的施工建设水平与测试管理水平, 2015 年 6 月 26 日,玲珑集团引入西班牙伊狄达公司,并与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约定:

( 1) 玲珑集团负责根据西班牙伊狄达提供的《试验场建设技术规格》, 推进试验场的建设与更新;
(2) 西班牙伊狄达需在中国山东省新设立山东伊狄达, 由山东伊狄达负责对试验场进行商业化运作及管理;
(3)玲珑集团与山东伊狄达在年度末,根据业务量进行业务收入分成;
(4) 山东伊狄达的副总经理、副财务负责人由玲珑集团指定;
(5) 山东伊狄达超过五千欧元的支出应由山东伊狄达的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和副总经理(或副财务负责人)签字授权。

玲珑集团作为玲珑轮胎的控股股东,根据前述协议的约定内容,将成为玲珑轮胎与山东伊狄达之间签订的《试验场使用协议》的实际受益方之一,鉴于以上事实, 玲珑轮胎与山东伊狄达签订《试验场使用协议》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同主体

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2、 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框架性协议,仅就测试跑道收费及一般性服务收费等确定了试验场使用的单项收费标准,未约定双方年度合作总金额,双方将依据具体的使用情况确定并结算价款。 3、 付款方式

山东伊狄达在每周第一个工作日会发送给公司上周跑道及其他服务的费用清单,公司收到费用清单的第二个工作日,山东伊狄达会根据费用清单开具官方发票;如双方对发票有争议,须在收到费用清单的第二个工作日前进行沟通,如无异议,公司需在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结算相关费用。

4、 合同期限

服务期自本公司签字日期起生效,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山东伊狄达对外执行统一的市场定价标准,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执行市场定价,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该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王锋先生、刘占村先生、王显庆先生、张琦先生、杨科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预计全年交易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160 万元,该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2、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认为公司上述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于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拟与山东伊狄达汽车与轮胎试验场有限公司签署《试验场使用协议》,遵循了平等、自愿和有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的现实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六、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亚轮胎试验场即将于年内正式由山东伊狄达运营,届时可为本公司提供一系列多样性的道路与车间测试服务, 有助于公司提高产品的定向开发能力,提升公司的科研水平,同时,相对于送至境外机构检测而言, 在招远本地安排测试还能为公司减少相关的运输费用,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政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开、透明、公平、 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亦严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试验场使用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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