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文:实施“5G-V2X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2020年安徽省5G发展工作要点
一、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
1. 推进5G网络建设,年内全省完成5G基站建设2万个,力争达到2.5万个,实现5G网络深度覆盖5个以上开发园区。(省通信管理局、各市人民政府、基础电信企业、安徽铁塔分公司)
2. 在合肥开展5G网络标杆示范工程建设,对重点开发园区实现5G深度覆盖,推动全省各城市地铁、车站、政府及事业单位办公楼等重要公共场所和区域、各类公共设施向5G网络设施开放并免除资源占用费。(各市人民政府、省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安徽铁塔分公司)
3. 制定全省5G基站站址布点方案。(安徽铁塔分公司、基础电信企业)
4. 各市组织编制5G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各市人民政府)
5. 推进编制基础设施资源“一张图”。(省通信管理局)
6. 推动江淮大数据中心总平台和政务云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数据100%汇聚(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等数据除外),社会数据60%汇聚。(省数据资源局)
二、促进5G产业发展
7. 推动5G联合创新中心、5G体验中心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8. 加大对5G相关产品的研发力度,发挥“屏-芯-端”联动聚合优势,加快布局建设一批5G产业链项目,大力培育发展一批5G元器件、网络设备、应用产品研发生产企业,指导和推进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市及产业园区着力构建5G产业生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9. 指导组建省5G产业发展联盟,支持联盟开展各类交流活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10. 推进5G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一批5G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11. 依托原有省级以上开发区规划建设一批5G产业特色园区。(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深化5G产业领域应用
12. 遴选10个“5G+工业互联网”优秀解决方案,培育5个5G应用“网效之星”企业。积极争取国家“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13. 推进“5G+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组织实施“5G-V2X场景测试示范基地建设工程”,推进合肥塘西河智能道路与网联汽车示范线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合肥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推进“5G+电力物联网”发展。联合有关单位合力推进“5G+电力物联网”建设,积极开展智能分布式配电自动化、精准负荷控制、配网PMU、分布式能源控制、用电信息采集、移动作业、综合视频监控、变电站巡检机器人等5G创新应用的研究及示范。(国网安徽电力公司)
15. 大力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组织实施《安徽省超高清视频产业行动方案(2019-2022年)》,优选一批超高清视频项目。鼓励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机构创作播出4K超高清视频内容产品,探索打造基于5G的融合媒体平台和“5G+超高清视频”在演出赛事直播、景点宣传、超高清视频传输等领域应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广播电视局、省广播电视台、省广电集团)
16. 推进“5G+智慧农业”发展,探索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融合应用,促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科技农业、智慧农业。(省农业农村厅)
17. 推进“5G+智慧家居”发展,推出一批基于5G的智能家电产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18. 推进“5G+智慧物流”发展,建设基于5G的智能物流快递园区。鼓励A级以上物流企业及品牌快递企业积极运用5G技术对传统物流业务改造升级,提高物流智能化水平。在已认定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积极推广使用5G技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
四、拓展5G社会领域应用示范
19. 推动“5G+智慧医疗”,开展基于5G的远程协同手术、移动ICU等工作试点。(省卫生健康委)
20. 推动“5G+智慧教育”,开展5G知识培训,探索融合应用场景。(省教育厅)
21. 推动“5G+智慧养老”。依托世行贷款项目,建设省级养老服务数据资源中心;推进5G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应用,打造一批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省民政厅)
22. 推动“5G+智慧文旅”。组织实施大黄山国家公园“5G+智慧旅游”示范工程。(省文化和旅游厅、黄山市人民政府)
23. 推动“5G+商业零售”。加快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以及直播、短视频等创新模式的应用,促进传统销售和服务升级。鼓励商业街区应用5G技术进行数字化改造,全面提升街区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积极打造智慧街区。(省商务厅)
24. 推动“5G+智慧司法”。推动智慧监狱建设,开展“5G+移动警务”,整合“移动端+社区康复运动设施+医疗采集”,开展“智慧戒毒戒治物联社会延伸+5G”建设。(省司法厅)
25. 推动“5G+城市治理”。加快5G与物联网泛在基础设施、应用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协同建设,推动智慧城市应用演进升级。围绕城市精准治理、惠民服务和生态宜居等重点领域,建设“5G+”智慧政务服务、智慧交通、智慧照明、智慧安防、应急管理等场景应用。(各市人民政府)
26. 推动“5G+智慧水利”。充分利用5G高带宽、低时延特性,实施水利5G高清视频监控试点建设,与有线视频监控形成多方案互补、多技术融合的水利视频监控平台,支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调度决策,提升重要水利工程远程感知监控能力,为5G在全省水利行业的广泛应用提供创新模式。(省水利厅)
五、强化5G安全体系建设
27. 加强5G网络设施安全防护,强化5G网络安全架构,保障多种应用场景下的5G通信安全。(省通信管理局)
28. 强化5G应用数据安全服务。提升5G数据信息的保护和网络攻击的防范能力,筑牢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防线。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加强灾备能力建设,提高灾害响应能力。(省通信管理局)
29. 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统筹做好5G系统定级备案、测评和安全防护检查等工作。(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5G发展各项保障
30. 开展5G规划和支持政策的宣贯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政策解读,制作文件政策图解等,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进行宣传。(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31. 建立省5G发展协调联系制度、定期调度制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
32. 为5G基站电力报装服务提供绿色通道,支持具备条件的5G基站在电力公司独立开户,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积极推动电信企业5G基站用电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国网安徽电力公司、省能源局)
33. 研究制订安徽省建筑物移动通信设施相关标准。(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铁塔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落实《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等行为,切实保障5G网络设施设备及通信光缆安全。(各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
35. 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编制出台政策落实的实施细则、具体措施或工作方案,做好5G发展相关政策资金落实工作。(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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