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最高1亿元补贴!

2020-07-16 21:06:38·  来源:5G智联车  
 
7月16日消息,《苏州高铁新城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聚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日前发布,从量产支持、金融支持、总部支持、运营支持、配套支持等多个方面
7月16日消息,《苏州高铁新城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聚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日前发布,从量产支持、金融支持、总部支持、运营支持、配套支持等多个方面围绕智能网联汽车上下游企业进行相关的支持补贴。其中,量产支持最高补贴1亿元。

(一)量产支持

产线投资。围绕智能网联汽车上下游产业,积极吸引龙头企业和即将量产的企业,建立专项产业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重点支持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视觉摄像头、惯导、域控制器、V2X通信模组、处理芯片等关键零部件设立产线实现批量生产,年产值规模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按项目总投入金额最高不超过50%予以投资,最高不超过1亿元,按高铁新城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实施。

搬迁补贴。对新迁入苏州高铁新城的智能驾驶企业,投资强度和税收贡献达到准入标准、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给予转移搬迁支持,按照企业搬迁设备净值的2%给予搬迁费补贴支持,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二)金融支持

贴息补贴。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上下游产业核心领域和重要零部件的量产。对于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视觉摄像头、惯导、域控制器、V2X通信模组、处理芯片等关键零部件设立产线实现批量生产的企业,对用于设备、厂房投资的金额给予贴息补贴,补贴年限5年,每年最高1000万元,单个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本条与产线投资政策单个企业不可重复享受。

融资金融支持。以总部落户苏州高铁新城的企业为主体进行融资,国内公司按照单笔融资实际到账金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三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外资公司(外资比例不得低于30%)按照单笔融资实际到账金额的1.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三年累计不超过1200万元。

(三)总部支持

外资注册奖励。围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细分领域龙头,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新注册成立的海外公司中国总部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金或估值不低于2亿美金的智能驾驶及相关领域项目,最高可按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3%,原则上给予最高不超过250万元的落户奖励,奖励可分三年拨付。

(四)运营支持

车辆购置及改装补贴。落户苏州高铁新城且共同参与示范应用的智能驾驶企业,对于该企业购置、改装用于高铁新城示范应用项目相关的车辆,采购辖区内企业相关产品及服务的,根据示范应用效果最高给予企业每辆车30%的车辆购置及改装补贴,单个企业享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运营补贴。在全区范围内有序开放更多街区、道路等作为智能网联车辆示范应用场景,推动无人化、智能化车辆广泛应用,对于落户苏州高铁新城且共同参与示范应用的智能驾驶企业,Robotaxi、Robobus、物流配送示范车辆行驶有效里程数分别累计达2000公里、1000公里、500公里的运营主体,根据示范应用效果给予最高不超过5元/公里的资金支持,单个企业享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年,累计不超过3年。对于政府招标采购服务的示范运营项目(例如:环卫、Robobus),不再享受此条运营补贴政策。

平台补贴。为重点支撑智能驾驶、5G、智慧交通产业发展,高铁新城将搭建智能驾驶算力平台、仿真测试平台、测试标定、联调、数据标注等公共服务平台。对使用政府目录公共研发平台服务的企业,最高可按实际服务费用支出的40%给予补贴,累计给予单个企业的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五)配套支持

课题补贴。加大对智能网联汽车、智能交通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对获得国家、省立项资助的智能网联汽车及智能交通应用项目或课题,除积极协助企业对上争取省、市、区配套奖励外,按照国家和省级分别给予申报主体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房租补贴。

(1)对重点引进的智能驾驶、5G、智慧交通行业企业,给予最高五年且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支持,同时给予最高五年且不超过10000平方米的生产厂房租金补贴支持;

(2)对租用毛坯办公用房,根据实际装修面积,按最高不超过15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以上办公用房、生产厂房单位面积补贴金额前2年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60元/平方米/月、30元/平方米/月,后3年的办公用房、生产厂房单位面积补贴金额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15元/平方米/月。采用先交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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