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气味性溯源方案及实车验证结果

2020-12-02 22:14:22·  来源:《汽车工程师》  作者:胡隽隽 许明春 姚其海 洪 丽  
 
摘 要某款车型气味性摸底检测的结果为3.0级,不满足其企标要求。对整车采用GCO(气相色谱与气味评价联用技术)+主观气味性评价气味性溯源方案进行测试,识别整车
摘  要

某款车型气味性摸底检测的结果为3.0级,不满足其企标要求。对整车采用“GCO(气相色谱与气味评价联用技术)+主观气味性评价”气味性溯源方案进行测试,识别整车主要散发的恶臭物质,再将零部件总成与之匹配,找出气味性不达标的零部件总成。通过采用原材料提升、生产工艺改善及仓储优化等改善措施,提升零部件总成的气味性。测试结果表明,使用整改过的零部件总成装车,整车气味性等级由3.0级改善至3.5级,可满足该车的企标要求。
近十年的J.D.Power新车质量调查结果显示,新车异味问题已成为多年来消费者诟病最多的问题;各主机厂不满足于整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达标,更注重于整车气味性提升,深入开展整车、零部件及原材料气味性溯源工作意义重大。目前行业内传统整车气味性溯源方案主要采用“全谱分析+主观气味性评价”,采用“GCO(气相色谱与气味评价联用技术)+主观气味性评价”气味性溯源方案比较罕见,该方案可实时监测整车散发恶臭物质的质量浓度,同时气味员能同步对出峰的恶臭物质进行嗅辨,提高了分析效率。

1  一种气味性溯源方案及实车验证结果

1.1  整车主要恶臭物质识别


对某款SUV车型根据企标进行整车气味性主观评价、GCO分析,然后结合散发物质的质量浓度大小及散发强度(优先考虑)进行筛选,最终确定7类整车主要恶臭物质,同时根据不同恶臭物质的气味强度设定不同的加权系数,如表1所示。



1.2  整改零部件识别

结合识别的整车主要恶臭物质,根据各恶臭物质加权系数修正VOC零部件对应散发物质的质量浓度,完成所有VOC零部件总成恶臭物质质量浓度总和排序,根据排序结果并参照主观气味性评价结果识别10类重点整改零部件:副仪表板、风道、立柱、门板、地毯、前围隔声垫、遮物帘、前排座椅、后排座椅、室内线束。

1.3  迭代过程

针对10类重点整改零部件,找出主要恶臭物质质量浓度较高的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如表2所示)。其中副仪表板、门板主要恶臭物质为2-丁酮及甲苯,2-丁酮主要来源于原材料PP料子制备过程中的有机溶剂,甲苯主要来自胶水成分,分别进行整改提升;风道及立柱主要恶臭物质为萘,主要来源于原材料色母粒,采用低VOC材料替代;地毯主要恶臭物质为DMF及苯甲醛,主要来源于原材料及胶水,可采用低散发胶水替代,同时喷涂除醛剂降低醛类物质;前围隔声垫主要恶臭物质为胡薄荷酮、2-丁酮,主要来源于油性脱模剂,可通过减少其用量来提升;遮物帘主要恶臭物质为2-丁酮、DMF,主要来源于高散发油脂,可采用低气味油脂替代;座椅主要恶臭物质为双二甲胺基乙基醚,主要来源于表处剂,可通过提高表处烘烤温度加速散发;室内线束主要恶臭物质为胡薄荷酮及萘,可通过采用水溶性胶及低气味塑料粒子进行提升。



1.4  迭代算法和结果对比

采用改善原材料、工艺及仓储等措施,完成10类零部件整改及全谱数据分析,6类零部件(门板、副仪表、线束、地毯、前围隔声垫、遮物帘)提升明显(如表3所示),针对复测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后将整改零部件装车。



1.5  迭代过程

对整改车辆进行“全谱分析+主观气味性评价”,并对复测结果进行分析,整车排名前7位的恶臭物质改善明显,整改车辆常温及高温的气味性评价结果由3.0级提升到3.5级,可满足其企标Q/JQ13128—2019要求,如表4和表5所示。


2  结论

对整车采用GCO分析手段,可精准锁定整车主要散发恶臭物质;通过零部件散发物质与整车散发恶臭物质匹配,确认重点部件并进行整改提升,实现整车气味整改达标(由3.0级改善至3.5级)。试验结果表明:该气味性溯源方案效果显著,可用于指导新开发或量产车型气味性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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