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交通部自动驾驶汽车综合计划(上)
声明:原文来自美国交通运输部《 Automoated Vehicles Comprehensive Plan》,由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和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联合编译。
2020年1月8日,美国交通部部长赵小兰在2020年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CES)的展会上发布了《确保美国在自动驾驶汽车技术中的领导地位:自动驾驶汽车 Ensuring American Leadership in Automated Vehicle Technologies: Automated Vehicles 4.0》(简称AV4.0计划),以确保美国在自动驾驶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2021年1月11日,基于“AV 4.0计划”的核心原则,美国交通部发布了一份《美国交通部自动驾驶汽车综合计划 Automoated Vehicles Comprehensive Plan》。
这份综合计划制定了美国交通部的多式联运战略,以促进合作和透明度,使监管环境更加现代化,并为自动驾驶车辆的安全融入准备运输系统。该计划说明了这部分工作如何超越政府,通过提供现实例子来应对现代交通系统的挑战,业务管理部门是如何通力合作应对新兴技术应用的各类需要。
限于该计划篇幅较长,中文译稿分两期发布。在《美国交通部自动驾驶汽车综合计划 (上)》中主要介绍:一是综合计划是什么?计划是如何制定的?涵盖哪些内容?有哪些核心原则;二是美国交通部如何实现自动驾驶愿景。在《美国交通部自动驾驶汽车综合计划 (下)》中主要介绍:一是美国交通部支持自动驾驶发展的具体措施;二是美国交通部如何与自动驾驶相关方合作;三是美国交通部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目录
美国交通部长的来信
执行摘要
综合计划
美国交通部如何实现自动驾驶愿景
美国交通部支持自动驾驶发展的具体措施
美国交通部如何与自动驾驶利益相关方合作
迎接未来交通:美国交通部研究要点
下一步工作
美国交通部长的来信
美国正面临新的挑战。美国交通部比以往更加注重通过交通创新领导力来改善美国公众的日常生活。最近的事件凸显了发展及维护灵活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性,这会保证供应链持续安全、开放并正常运转,并会给美国民众带来工作、医疗和教育方面更多便利。自动驾驶等各类新兴技术可以改善安全、变革出行方式并促进经济增长,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
通过多年与汽车产业界和其他交通利益相关方积极合作,美国交通部在建立监管环境以提升安全性,及促进新科技发展方面已取得显著进展。然而,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们将持续做出努力,利用科技手段造福百姓。我们知道总有一天乘坐自动驾驶汽车会跟开车驾驶一样普遍。
这份综合计划制定了美国交通部的多式联运战略,以促进合作和透明度,使监管环境更加现代化,并为自动驾驶车辆的安全融入准备运输系统。该计划说明了这部分工作如何超越政府,通过提供现实例子来应对现代交通系统的挑战,业务管理部门是如何通力合作应对新兴技术应用的各类需要。
虽然无法预测未来,但重要的是要建立一种优先考虑安全并促进美国独创性的灵活方法,为未来做好准备。在持续合作和相互学习的过程中,我们期待大家的反馈意见。
美国交通部长 赵小兰 (Elaine L.Chao)
该计划持续推进美国交通部安全为核心的各项工作,为未来交通做好准备。该计划以《确保美国在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领导地位—自动驾驶汽车4.0》(AV4.0)中所述的原则为基础,针对自动驾驶系统(ADS)确定了实现这一愿景的三个目标:
1、促进协作和透明度-美国交通部将促进其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方(包括公众)获得关于自动驾驶系统各项功能和局限性的明确可靠信息。
2、现代化的监管环境-美国交通部将修订法规,消除在创新汽车设计、功能和运营模式方面的不必要和意外的障碍,开发以安全为重点的框架和工具,以评估自动驾驶系统技术的安全性能。
3、准备运输系统-美国交通部将与利益相关方合作,开展基础研究和示范活动,推动安全评估和自动驾驶系统集成,同时努力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性、效率及使用便利性。
每个目标都讨论了各自关键目标,以及美国交通部推进为未来做准备的同时,处理优先事项的相关行动计划。这些行动计划包括关于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架构的法规制定提案预告[1],为确定、评估和提供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性构建安全架构,同时能够将各类安全创新及创新设计更高效地融入到商业中。该综合计划也包括有关美国交通部自动驾驶系统框架与各类新兴技术的融合的一组实例。交通部将定期审视所开展的各类活动,并计划对新技术和行业动态进行梳理,删掉那些不必要或多余的倡议计划,并使各类投资流向新兴重点领域。
该综合计划受到广泛利益相关方参与,及美国交通部各运营部门和交通部长办公室持续努力的推动,以了解和应对自动驾驶系统技术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该计划体现了美国交通部对安全性、运输系统效率以及人员货物流动的重点关注。
美国交通部制定该计划文件的初衷,是辅助各利益相关方增加对交通部门内推进各类ADS活动的了解,并回应美国政府问责局和国会提出的各类建议。
欲知更多有关美国交通部推进的各类自动驾驶活动,请登录网址http://www.Transportation.gov/AV.
缩略语
ACE: 自动驾驶商用车辆评价 (Automated Commercial Motor Vehicle evaluation)
ADS: 自动驾驶系统 (Automated Driving Systems)
AIM: 加速创新出行 (Accelerating Innovative Mobility)
ANPRM: 法规制定提案预告 (Advance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AV: 自动驾驶汽车 (Automated Vehicle)
AV TEST: 自动驾驶车辆透明度和参与安全测试计划 (Automated Vehicle Transparency and Engagement for Safe Testing)
CAT: 协作式自动化运输 (Cooperative Automated Transportation)
CDA: 协作式自动驾驶 (Cooperative Driving Automation)
CMV: 商用车辆 (Commercial Motor Vehicle)
DDT: 动态驾驶任务 (Dynamic Driving Task)
FHWA: 联邦公路管理局 (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
FMCSA: 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 (Federal Motor Carrier Safety Administration)
FMCSR: 联邦汽车安全条例 (Federal Motor Carrier Safety Regulations)
FMVSS: 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 (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s)
FTA: 联邦运输管理局 (Federal Transit Administration)
GAO: 美国政府问责局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ITS JPO: 智能交通系统联合计划办公室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s Joint Program Office)
LSV: 低速车辆 (Low-Speed Vehicle)
MARAD: 海事管理局 (Maritime Administration)
MUTCD: 美国交通工程设施手册 (Manual on Uniform Traffic Control Devices)
NHTSA: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
NPA: 修正案通知 (Notice of Proposed Amendment)
NPRM: 法规制定提案通知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ODD: 运行设计域 (Operational Design Domain)
OST: 美国交通部长办公室 (Office of the Secretary of Transportation)
PARTS: 交通安全分析研究合作伙伴关系 (Partnership for Analytics Research in Traffic Safety)
PHMSA: 管道和危险材料安全管理局 (Pipeline and Hazardous Materials Safety Administration)
PoC: 概念验证 (Proof of Concept)
RFC: 请求意见稿 (Request for Comments)
RFI: 信息征询书 (Request for Information)
TSMO: 交通系统管理与运营 (Transportation Systems Management and Operations)
U.S.DOT: 美国交通部 (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VOICES: 虚拟开放创新协作安全环境 (Virtual Open Innovation Collaborative Environment for Safety)
VSSA: 自愿性安全自我评估 (Voluntary Safety Self-Assessment)
成就
• 《确保美国在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领导地位 – 自动驾驶汽车4.0》(AV4.0)统一了38个联邦部门、独立机构、委员会和总统执行办公室在自动驾驶汽车方面的工作,提出了针对自动驾驶车辆的共识,为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创新机构以及所有利益相关方提供了高级指导。AV4.0是对《自动驾驶系统2.0安全愿景》(AV2.0)以及《为未来交通做准备:自动化车辆3.0》(AV3.0)中对私营和公共部门利益相关方提供指导的补充。
• 开展了规则制定活动,为自动驾驶系统建立现代化的监管环境。
• 与9家自动驾驶系统开发商及10个自愿呈递自动驾驶系统信息的美国州共同推出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自动驾驶车辆透明度及参与安全测试(AV TEST)计划。
• 对某些低速车辆标准要求,首次批准了自动驾驶系统相关的临时豁免。
• 联邦运输管理局(FTA)设立了800万美元的补助金,对自动化运输研究和示范项目进行奖励,包括美国首个自动化公交快速出行系统示范。
• 向美国七个州的八个创新示范、试点、部署自动驾驶系统项目提供6000万美元的联邦补助金。
01 综合计划
《自动驾驶汽车综合计划》(综合计划)描述了美国交通部将自动驾驶系统(ADS)[2] 安全地集成到地面运输系统中所做的努力,阐释了交通部的ADS目标,确定了为实现这些目标而采取的行动,并用实例说明这些行动与新兴ADS应用之间的关系。
ADS技术正沿着多条路径发展,未来的ADS应用和车辆将以何种形式出现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即使该行业在过去十年中取得了进步,但迄今为止在美国还买不到配备ADS的车辆。技术仍在开发中,大规模部署ADS车辆的时间仍然不确定。
《综合计划》满足了明确的短期需求,同时为长期变化奠定基础。该计划并未试图预测ADS车辆的未来形式或它们可能提供的服务。交通部将定期审查其工作和计划,以反映新技术和行业进展,消除不必要或多余的举措,使投资流向新兴重点领域。
美国交通部制定了《综合计划》文件,帮助利益相关方了解交通部的ADS工作,同时也回应了政府问责局(GAO)和国会提出的建议:“应制定一个全面的计划,以更好地管理与自动驾驶汽车有关的交通部举措。”[3], [4], [5]
1.1 这项计划是如何制定的?
美国交通部运营主管部门和交通部长办公室在多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该计划,旨在了解现状、确定需求、设定目标并实施推广、研究和监管现代化活动。
新技术对美国交通部及其合作伙伴,包括其他联邦机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协会、行业和安全倡导者,提出了重要的问题。来自利益相关方的广泛意见,对于制定《综合计划》至关重要。美国交通部为利益相关方提供了几种参与途径,包括线下活动和线上活动、公开意见征集会议以及联邦政府公报通知征求意见等。在规划研究活动和政策活动时,美国交通部积极考虑通过上述每种机制收集的意见。
《综合计划》以美国政府自动驾驶汽车相关的核心原则为基础,在《确保美国在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领导地位 -- 自动驾驶汽车4.0》(AV 4.0)中有概述,并在本报告也进行了总结。
1.2 综合计划涵盖内容
综合计划介绍了美国交通部一直进行的有关实现和监督自动驾驶系统融合到地面交通系统中的各类主要行动。除了与地面运输的交叉融合外,该计划并未涉及航空、海运及轨道运输领域的自动驾驶。
以下部分讨论了美国交通部对自动驾驶系统的愿景展望及期望达成的目标,展示了如何实现每个具体目标的实例。其他部分也揭示了该综合计划是如何解决正在开发及测试的各种ADS用例,描述了美国交通部是如何与利益相关方合作践行此计划的。
1.3 美国政府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原则
原则(一):保护用户和社区
自动驾驶汽车能够改善针对车辆操作员、乘客、行人、骑行者、摩托车驾驶员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为实现这些目标,就必须关注公众的安全、防护与隐私。
(1)安全优先
美国政府将领导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安全集成,解决潜在的安全风险,发挥自动驾驶拯救生命的潜力,并强化公众对这些新兴技术的信心。政府还将执行现有法律,确保相关单位不会对自动驾驶技术的性能和局限性作出虚假陈述或误导公众,例如与车辆安全或性能相关的虚假陈述。
(2)强调驾驶安全和网络安全
美国政府将支持安全自动驾驶车辆技术的设计和应用,支持其所依赖的系统,充分支持发展防范犯罪或其他恶意使用自动驾驶和相关服务对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功能。美国政府会同自动驾驶汽车及其服务开发商、制造商、集成商和服务提供商一道努力,在确保隐私、民权和公民自由的同时,防范、化解并调查针对或利用自动驾驶车辆进行的各类犯罪和安全威胁。这些努力涉及制定并促进物理标准和网络安全标准,以及所有交通系统的数据媒介和领域的最佳实践,以威慑、保护、应对这些已知的不断变化的风险,并能实现从变化风险中安全恢复。
(3)确保隐私和数据安全
美国政府将在自动驾驶技术设计和集成的过程中,采用基于整体的风险防范方法来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和公众隐私。包括保护驾驶员和乘客的数据以及被动的第三方数据(例如行人的数据)免受诸如未经授权的访问、收集、使用或分享带来的隐私风险。
(4)提升出行服务及便利使用
美国政府支持开放道路的自由,其中包括美国人驾驶自己车辆的自由。政府期待自动驾驶汽车能够与传统的人工驾驶车辆及其他的道路使用者同时行驶。因此,美国政府将保护消费者作出最适合其出行需求选择的能力。通过为消费者提供获得货物和服务的额外选项,美国政府支持提升自由便利的自动驾驶汽车技术,使个人可以在符合家庭需要的场所居住和办公,并且为所有人包括残障人士和年迈者提供安全、经济、可受用的独立出行选项。
原则(二):促成高效市场
自动驾驶车辆为研发提供了不断变革的领域。为促进自动驾驶汽车基础技术的快速开发,美国政府会努力促进市场投资及创新。
(5)保持技术中立
美国政府将采用(并在国际层面推动采用)灵活的技术中立政策,使公众而非联邦政府或国外政府选择最经济的运输和出行解决方案。
(6)保护美国的创新和创造力
美国政府将继续推动实施增长的政策,以保护美国的经济繁荣和创新竞争力,促进新的增长引擎,并优先考虑美国在所有领域(包括自动驾驶)的创新能力。美国政府将继续通过保护和执行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机密)来推动敏感的新兴技术、技术数据和敏感的专有通信的发展,同时政府也将继续防止其他国家以牺牲美国创新者的利益为代价而获得不公平优势。
(7)法规现代化
美国政府将修订或废止过时的法规,这些法规不必要地阻碍了自动驾驶的发展,或者没有解决关键的安全性、出行和可及性需求,从而鼓励创造统一的法规和运行环境。这样做会促进各州、地方、部族、领地以及国际法律法规的监管一致,从而自动驾驶车辆就可以在美国本土及国际间畅通运行。需要法规时,美国会尽可能制定适用于国内外的基于性能而非强制性的规则,并且这些规则不会违背美国的技术、产品或服务。
原则(三):促进协作
自动驾驶车辆涉及联邦及各级政府所关切的领域,而这直接影响着国际合作的开展。这种复杂的治理环境为协作、便利化及信息共享提供了机遇。
(8)推广统一的标准和政策
美国政府将优先参与并在国际层面提倡自愿一致性标准,以及基于证据和数据驱动的法规。美国政府将协同各级政府当局以及产业界一道促进自愿一致性标准的制定和落地,推动促进整个交通系统融合自动驾驶车辆的政策制定,并致力于同国际合作伙伴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监管政策。
(9)确保联邦方针的一致性
美国政府将在整个联邦政府中积极推动自动驾驶研究、法规和政策的协调,以确保发挥最大作用以及利用机构间的资源。美国政府会确保所有联邦资金和拨款用到刀刃上,用于网联自动驾驶车辆研究、任何符合13788决议案(买美国货,雇美国人)和13881决议案(最大限度利用美国制造的产品、货物及原材料)以及所有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的其他联邦资助条件,确保美国在无人驾驶技术方面的持续增长和领导力。
(10)改善运输系统层面效果
美国政府将重点关注改善交通运输系统层面性能、效率和效用的机会,同时避免自动驾驶技术对交通运输系统层面的负面影响。
02 美国交通部如何实现自动驾驶愿景
美国交通部对自动驾驶系统的愿景是:在为未来交通做准备时,优先考虑安全性。
安全是美国交通部的头等大事。如果自动驾驶系统能够安全地进行开发和部署,就可以有效避免或减少因驾驶员误操作或其他人为因素[6]造成的大量碰撞事故。通过对自动驾驶系统相关风险的主动识别、评估和管理。以此可以实现预期的效益。
运输系统的效率和人员货物的流动性也是美国交通部任务的核心。如果谨慎地集成自动驾驶系统,则可以对所有用户的出行和运营效率产生积极影响。例如,部署成熟的自动驾驶系统(ADS)可以减少与事故相关的延误或辅助残障人士独立出行。相比之下,ADS可能的负面影响包括需求诱导和服务不平等导致的交通拥堵加剧。美国交通部正积极研究,以了解和减轻这些可能的负面结果。
为实现其ADS愿景,美国交通制定了三大目标:
(1)促进协作和透明度——美国交通部将促进其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方(包括公众)获得有关ADS功能和局限性的明确可靠信息。
(2)现代化的监管环境——美国交通部将修订法规,消除在创新汽车设计、功能和运营模式方面的不必要和意外的障碍,开发以安全为重点的框架和工具,以评估ADS技术的安全性能。
(3)准备运输系统——美国交通部将与利益相关方合作,开展基础研究和示范活动,推动安全评估和ADS集成,同时努力提高运输系统的安全性、效率和使用便利性。
以下各节描述了美国交通部如何将这些目标转化为行动。一些行动计划是相对独立的,能很快得到执行,其他行动计划则比较复杂并且具有更长的周期。下图总结了美国交通部的计划,包括各类目标、目的和说明性行动计划,以实现其ADS愿景。
目标1 促进合作和透明度
获得有关ADS技术功能和局限性的清晰可靠的信息有助于安全测试、开发和最终部署ADS技术。通过确保所有人都能获取关键信息的透明度来促进新技术的安全集成和应用。美国交通部将使用针对各类受众的量身定制的工具,例如案例研究、指南、技术报告、面向公众的在线平台以及面对面和线上活动,以确保在与所有利益相关方进行互动时保持持续透明的沟通。美国交通部通过定期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发布自愿性指南以及信息共享来提高透明度。这些活动的示例如下。
细化目标1.1 与利益相关方一道监测新趋势、新问题和新需求
• 协作式自动化运输(CAT)联盟(联邦公路管理局FHWA):CAT联盟是美国国家公路和运输官员协会(AASHTO),ITS America和运输工程师学会(ITE)共同努力发起的。是联邦、各州和地方政府官员、学术界、工业界及其相关协会协作的关键环节,以解决全国路网范围内部署网联车辆和自动驾驶汽车相关的关键计划和技术问题。[7]
• 全国公路自动化对话(联邦公路管理局FHWA):FHWA在全美举办了一系列会议,以促进信息共享、发现关键问题并支持运输领域安全有效地将自动驾驶汽车纳入道路网络。全国对话期间收到的意见为FHWA的研究、政策和计划提供了信息。[8]
• 公交自动化实践社区(联邦运输管理局FTA):FTA的公交自动驾驶实践社区定期召集公交运营单位和其他获得DOT资金支持开展试点或演示自动驾驶公交车项目的单位。实践社区旨在培养创新的、开创性的机构社区,以提升公交车自动化程度和美国公交运营潜力。
细化目标1.2 为产业提指南、提升透明度并促进最佳实践
《自动驾驶系统2.0:安全愿景》(AV2.0)(US DOT/NHTSA): AV2.0提供自愿性指南,帮助ADS开发人员在部署之前使用自己的、行业和其他最佳实践来分析、识别并解决安全注意事项。AV2.0概述了12个安全要素,这些是美国交通部认为的整个行业的共识,是在公共道路上开发、测试和部署ADS时要考虑和解决的最突出的设计内容。[9]
• 《迎接未来交通:无人驾驶汽车3.0》(AV3.0) (US DOT): AV3.0以AV2.0为基础提供多式联运的方法,将自动驾驶车辆安全地融合进美国更广泛的地面运输系统中。[10]
• 《确保美国在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领导地位 – 自动驾驶汽车4.0》(AV4.0): AV4.0展现了美国政府致力于成为全球地面运输自动驾驶车辆创新引领者的态度,安全可靠地在全美及全球范围内落地自动驾驶技术。[11]
细化目标1.3 促进信息共享
• 自愿性安全自我评估(VSSA)(NHTSA): 为正在研发及测试自动驾驶系统的各单位提供自愿性方法,用于让公众了解他们为保证安全做了哪些努力。[12]
• 自动驾驶车辆透明度及参与安全测试(AV TEST)计划:该计划为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各州、地方政府和利益相关方提供了一系列研讨会,讨论在公共道路上对自动驾驶系统进行安全测试的问题。
• 公交自动驾驶市场评估(联邦运输管理局FTA): FTA制定并定期更新此报告,以描述行业的现状,包括自动驾驶公交技术的可用性、功能和局限性。[13]
自动驾驶车辆透明度及参与安全测试(AV TEST)计划
[NHTSA于2020年6月与各州、地方政府和整个自动驾驶领域的公司共同发起了AV TEST倡议。该计划的目标是向公众提供直接便捷的有关配备ADS车辆的测试信息,包括各州有关活动、立法、法规、当地道路自动驾驶车辆的参与情况,以及自动驾驶系统开发测试公司提供的信息。该信息有望提高公众对指导ADS开发和测试的道路测试活动的认识。此外,NHTSA正在通过AV TEST Initiative网络试验工具来提高公众意识,如上图所示。NHTSA正与政府和私人利益相关方合作,以促进美国安全开发、测试和集成自动驾驶技术并开展相关认知教育。]
• 新兴的自动化城市货运概念的实施状况扫描(智能运输系统联合计划办公室[ITS JPO]): 此报告描绘了行业状况,以增进对自动商用车概念和行业活动的了解,发现新问题并向利益相关方展示客观发现。[14]
目标2 现代化的监管环境
美国交通部负责监督机动车、机动车设备和商用车的安全。该安全任务仍然是美国交通部的最高优先事项,因为交通部会采取适当的监管方法来监督配备ADS 车辆的安全性。美国交通部目前有数项积极且有计划的ADS相关的法规制定,其中一些是重点消除不必要和意外的监管障碍,而另一些则探讨何时以及如何监管ADS性能。这些法规中有许多是针对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监管下的主题事项,其中一个聚焦于联邦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局(FMCSA)所关注的主题。这些将在下面讨论。
目标2A 简化部署路径
豁免是安全地进行研究、测试和示范项目以及商业化部署的主要短期工具。美国交通部将在时机成熟并符合所有适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继续行使这些权力。NHTSA授予豁免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的权力为测试或展示包括ADS在内的一系列新技术提供了灵活性[15],如果证明与合规车辆具有同等水平的安全性,则可以对不符合FMVSS的车辆进行有限的商业部署[16]。豁免还可以是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FMCSA)为那些不能完全符合《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条例》(FMCSR)的机动车辆提供监管协助,只要它们是配备了ADS的商用车并达到同等的安全水平。[17]
通常,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豁免是有限制的,包括时限、车辆数量以及某些情况下场所限制[18]。正如NHTSA于2020年2月授予的豁免申请(如下所述)所示,豁免可以作为短期的一种有用工具,用以实现安全进行测试和有限道路部署一些配备ADS的概念车辆。为进一步提升这些功能,美国交通部正努力简化和修订处理免责申请的程序。
细化目标2A.1 发布符合规范的豁免
• 授予具有自动驾驶系统的低速车辆临时豁免(NHTSA):2020年2月,NHTSA批准了Nuro的临时豁免FMVSS 第500号“低速车辆”中的某些要求(案卷No. NHTSA–2019–0017)[19]。NHTSA设置了此项豁免的一些条款和条件,以促进适当监督。
细化目标2A.2 简化豁免的行政流程
• 法规制定提案通知(NPRM):为国内制造商研究、示范和其他目的扩大临时豁免计划(NHTSA):该NPRM提出了一项新规定,允许国内实体出于以下目的而请求豁免在公共道路上驾驶不合规车辆:研究、调查、示范、培训、比赛活动、表演或展示,但不包括销售或租赁。
• 法规制定提案通知:更新临时豁免程序(NHTSA):该法案将征询意见,便于交通部评估针对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的豁免请求,以便更有效地在有限且减小风险的前提下,部署创新安全技术,同时确保适当的安全水平。NHTSA将寻求简化临时豁免程序,明确针对机构所期待的事项。
目标2B 修订现有法规,消除不必要的障碍
通过制定法规,美国交通部已经认识到,现有法规可能无意地和不必要地对引入新颖车辆设计构成了障碍。这些新奇车辆设计预计会随某些配备ADS功能及实现其运行模式的车辆一起出现。这些障碍可能会影响没有人驾驶的ADS专用车辆设计(例如,方向盘,刹车踏板和油门踏板),以及配备ADS的车辆设计(可能提供座椅或其他具有多种模式的系统,例如能旋转的前座)。配备ADS支持的新型商用车运行模式可能会受到现行《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条例》(FMCSR)的类似影响。
细化目标2B.1 推进规则制定及研究,以支持修订现行《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消除对采用自动驾驶系统新型车辆设计及功能的不必要和意外的障碍。
2018年1月,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发布了一份联邦公报通知,对那些可能限制引入及认证配备ADS车辆 (特别是没有人为控制的车辆,不会对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现有监管征询意见。为回应各方意见,结合该机构的研究,NHTSA开始制定若干规定,包括以下讨论的规则。
• 法规制定提案通知:自动驾驶系统乘员保护(NHTSA):通过2020年3月发布的此项行动计划,NHTSA提议修订防撞法规,这对促进无驾驶员控制的机动车辆认证是十分必要的。[20]
• 法规制定提案预告(ANPRM)消除自动驾驶系统的监管壁垒(NHTSA):通过发布于2019年5月的ANPRM,NHTSA对该机构防撞FMVSS中的现有机动车辆监管壁垒向社会征询了各方意见,这些监管壁垒通常不利于配备ADS车辆进行创新车辆设计。[21]
• 法规制定提案预告:针对ADS车辆警报、指示和警告的注意事项(NHTSA): 通过该行动,NHTSA将征求有关对FMVSS进行修改的意见,以解决无驾驶员控制的车辆中安全通讯(警报、指示和警告)的适用性和适当性问题。
• 法规制定提案预告:配备自动驾驶系统的无乘客运载车辆(NHTSA):通过该行动,NHTSA将征求有关修订法规的意见,这是对不带乘员舱的机动车进行认证所必需的。
• 规则制定提案预告:配备自动驾驶系统的特种车辆(NHTSA):为配备ADS的特种车辆类型制定监管要求,NHTSA为此将广泛征求意见。
• 解释通知(NHTSA):2020年12月,NHTSA发布了一份通知,重新确立了NHTSA的立场,即FMVSS测试条件和程序确定了该机构可以用来评估对适用FMVSS的合规性的方法,但不要求制造商使用FMVSS 中的测试条件和程序来测试车辆的性能以证明符合标准,或确保其车辆的设计能按照所有测试条件和程序得到测试[22]。该通知更正了2016年致Google公司的解释信中的陈述,该陈述暗示制造商无法有效地证明FMVSS 符合性,除非车辆经过设计以使NHTSA可以使用所有适用的FMVSS测试程序来验证合规性。先前的解释并未考虑针对设计的测试程序,例如要求将燃油箱加注到一定的百分比, 事实上这将使电动汽车无法通过合规认证。
细化目标2B.2 修改《联邦汽车安全条例》、消除在州际贸易中配有自动驾驶系统的商用车的不必要障碍。
• 法规制定提案通知:ADS功能在商用车的安全集成(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FMCSA):FMCSA正在研究对某些《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条例》条款进行修订,确保将配备ADS的商用车安全纳入到美国国家路网当中。法规制定提案通知(NPRM)建议对商用车的运行、检查、维修和保养规范进行修订,旨在优先考虑安全保障、促进创新并为采用ADS的商用车制定一致的监管方法,明确人类操作员与自动驾驶系统(ADS)之间的差异。
目标2C 对自动驾驶系统进行适当安全监管
对ADS技术部署的监管监督可能需要使用新方法来展开安全性能评估和风险管理。美国交通部正探索安全保证的新方法,并研究评估ADS技术安全性的创新模型和工具。
细化目标 探索安全保障的新方法并研究评估ADS技术安全性的创新模型和工具
• 法规制定提案预告: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框架(NHTSA):通过2020年11月发布的此项预告,NHTSA需要对可能创建的安全框架征询意见。该框架将提供一种客观定义、评估和管理ADS安全的方法。该机构预计该框架将结合一种或多种治理机制,以落实工程处理措施,并促进相关机构的安全监督。
• 自愿性技术标准:交通部鼓励并参与自愿一致性标准的制定。这些标准是各行业合作伙伴用于技术开发和互操作的现有机制。(有关ADS的自愿一致性标准的概述,请参见下图)。
目标3 准备运输系统
推出配备ADS的车辆,可能会给美国道路带来新的挑战。美国DOT正在采取行动,以使ADS集成改善出行,并且不会降低国家地面运输系统的运营效率。同时,美国交通部还在寻求ADS商机,为美国所有人(包括残疾人和老年人)提供安全、负担得起、无障碍、独立的出行选择。
美国交通部开展和支持研究,并通过召集专家、组织协作、提供资金等措施支持相关示范、试点和测试部署。这些项目的重点是功能安全、商用车安全运行、人因工程、网络安全、基础设施、互操作性等主题。未来研究将取决于美国国会的拨款、技术发展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反馈。
细化目标3.1 进行针对性的技术研究
• 自动驾驶商用车评估(ACE)项目(FMCSA):ACE项目通过三辆半挂牵引车组成的车队进行测试和示范,以研究特定的ADS用例,包括:路边检查和执法场景;港口运输场景;紧急响应和卡车碰撞事故后调查;工作区;以及国际过境点。
• 自动驾驶系统(ADS)操作行为和交通法规信息(FHWA):这项研究评估了现有交通法规及其对配备ADS的车辆的适用性,将确定开发有关交通法规数据库的需求。
• 工作区数据交换示范补助(ITS JPO):此研究项目的目的是,通过跨辖区生成一致的公共工作区数据源,提高公众使用常规车辆和配备ADS的车辆出行的安全性。[23]
• 港口协作式自动驾驶拖运卡车开发和测试(MARAD/FMCSA/ITS JPO):港口协作式自动驾驶拖运卡车开发和测试项目,是在港口进行ADS应用示范,目的是在港口和中转区或仓库展示自动驾驶卡车编队行驶的优点。该项目将展示联网车辆和自动驾驶车辆技术的应用,包括在底盘和集装箱装卸、海关检查点通道、大门通道和短程拖运等场景的应用。
细化目标3.2 为自动驾驶系统的示范、试点及部署提供资金
• 自动驾驶系统示范补助(部长办公室[OST]):2019年9月18日,美国交通部部长赵小兰(Elaine L. Chao)宣布,向美国七个州的八个项目提供近6000万美元的联邦拨款,这是ADS示范补助项目的一部分。该项目为“高度自动驾驶车辆研发项目”提供资金,以支持ADS和其他自动驾驶系统和技术的规划、指导研究,并提供示范补助金。[24]
• 综合出行创新(IMI)补助(FTA):IMI示范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为公交自动化、按需出行和出行支付集成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这些项目展示了创新有效的方案、实践、合作伙伴关系和技术,有利于提高公共交通有效性、提高效率、提高质量、促进安全并改善出行者体验。[25]
• 加快出行创新(AIM)倡议(FTA):AIM倡议强调联邦运输管理局(FTA)继续承诺支持并推动运输行业创新。调联邦运输管理局(FTA)提供加快出行创新(AIM)挑战补助金,以鼓励运输机构尝试具有前瞻性的服务模式和解决方案,例如运输自动化。[26]
• 包容性设计挑战赛(OST):该挑战赛寻求创新设计解决方案,让具有身体障碍、感官障碍和认知障碍的人士能够在两阶段竞赛中,使用配备ADS的车辆,奖金最高为500万美元。[27]
细化目标3.3 更新基础设施标准以适应ADS技术
• 《美国交通工程设施手册》(MUTCD)更新(FHWA):联邦公路管理局(FHWA)正在评估MUTCD,以确定应如何将配备ADS的车辆与其他交通运输技术纳入MUTCD。这就涉及调查更标准化、更具一致性的交通工程设施(特别是车道标线和标牌),是否有利于支持配备ADS的车辆与道路基础设施之间的安全交互。2020年12月,FHWA发布了《修正议案通知》(NPA),以收集意见并解决这些问题。[28]
美国交通部实施的举措以及开展的活动,与上述目标直接相关。下图说明了美国交通部通过努力如何实现这三个目标。注:该图未显示完整列表。
注:研究项目是对正在进行的工作的说明,并不代表所有研究活动。此外,此图未说明部署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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