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新法规要求制造商报告车辆在实际使用时的燃料消耗数据

按照新法规的规定:
对于新注册的车辆,由欧盟各成员国的注册管理机构将与CO2排放和燃料消耗量有关的数据上传到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和欧洲环境署(EuropeanEnvironment Agency,EEA)。然后委员会将会分别计算每个车辆制造商(或联盟)的实际CO2排放性能,并将数据和计算结果通知车辆制造商。经制造商确认无误后进行公开,并对不满足CO2排放性能要求的制造商依法予以处罚。
对于2021年1月1日起新注册的在用车辆,只要车辆上装备了燃料/能量消耗监测装置(按照Reg.(EU)2017/1151第4a条款的规定),车辆制造商和各成员国负责定期检验的车辆管理机构就有责任收集并上报车辆的实际CO2排放和燃料消耗量数据。这些数据为车载燃料/能量消耗监测装置所记录的实际使用使用,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收集并上报:

从2022年开始,制造商应在每年的4月1日将上一年度所收集的实际CO2排放和燃料消耗量数据上传到EEA的数据中心BDR。如果无法完成上报则应向欧盟委员会说明原因,并将声明及其理由上传到EEA的数据中心。
另外,因为车辆的VIN可能涉及到用户隐私的保护问题,因此,尽管制造商和成员国的车辆管理机构有收集相关数据的义务,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告知车辆用户(数据主体)。用户有权拒绝提供有关信息,在用户明示拒绝的情况下,制造商和成员国的车辆管理机构可免于新法规规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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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及其授权经销商或维修厂,不超过上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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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国的车辆管理机构,不超过上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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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国的上报机构,不超过上报给EEA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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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A,不超过首次收到数据后的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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