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ADAS法规进展 - 禁止使用个人生物信息,欧盟对DDAWS草案做出进一步解释

2021-08-13 05:49:01·  来源:路漫漫车行远  
 
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车辆驾驶员监测系统的DDAWS法规(草案)引发了中国在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的国际标准协调方面的关注,并通过WTO/TBT机制
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车辆驾驶员监测系统的DDAWS法规(草案)引发了中国在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的国际标准协调方面的关注,并通过WTO/TBT机制向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中国企业关注的问题和意见。

车辆ADAS法规进展 - 禁止使用个人生物信息,欧盟对DDAWS草案做出进一步解释

近期,欧盟委员会对中国方面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特别是在生物信息的使用和试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阐释。该回复一方面表明即将发布的DDAWS法规在原稿的基础上不太可能发生较大的改动,另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内汽车制造商有关个人生物信息使用方面的焦虑。

以下,简要介绍了欧盟委员会回复中的几个要点。

1. 生物信息的使用

在法规草案的附录I-第1部分的2.3.1.条中规定“The DDAW system shall function in normal operation modewithout the use of biometric information, including facial recognition, of anyvehicle occupants.”
但是目前在国内市场上已经有不少基于面部识别的DDAWS技术投入使用或仍在进一步的研究之中,并且推荐性的ADAS国家标准也已经投票通过,正在批准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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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个人生物信息的规定,欧盟委员会在回复中明确:

1) 不得使用个人生物信息已经是生效的欧盟法规的要求,在通用安全法规Reg.(EU) 2019/2144第10条款中明确,包括DDAWS和ADDWS系统在内都不应使用驾驶员、乘员的包括面部识别在内的生物信息。

2) 法规中的个人生物信息是指能够用来识别个人的数据。现有的仅监测眼睛、瞳孔或面部朝向的技术仍可以应用在DDAWS系统中,即用来分析眼球动作、眨眼时间的技术不被视为“面部识别”的方式。

3) 关于个人生物信息的使用,欧盟委员会认为某些采用“打哈欠”识别技术的系统可能会存在“面部识别”方面的问题。

{笔者注:类似地,采用自适应技术的DDAWS系统也可能会面临数据可识别个人的问题。}

2. DDAWS的技术路线

在法规草案的附录I-第2部分规定了“Validation testing by themanufacturer”。

欧盟委员会的解释是:

1) 制造商可以选择采用何种技术路线,因为法规草案的设计是基于性能要求来对DDAWS系统进行验证。

2) 验证试验规定了明确的动态参数和时间点的要求,并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例如车辆制造商可以选择忽略时间点的要求而提高DDAWS系统的准确性。

3) 附录I的第3部分要求车辆制造商提供可重复的试验方法,由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试验。该要求是欧盟为未来制定可靠的、可重复的和低风险的试验方法而迈出的第一步。

4) 随着法规发布并开始实施,更多的DDAWS系统将会投入市场,法规中的有关性能要求以及评估方式、评判准则也会相应地进行调整。

3. DDAWS不允许手动关闭

在法规草案的附录I-第1部分的2.3.1.条中规定“It shall not be possible for the driver to manuallydeactivate the DDAW system.”
欧盟委员会认为,允许驾驶员关闭系统会减少系统带来的益处。不过法规草案中允许驾驶员关闭报警(而非关闭系统),这样一方面可以应对误报警的情况(即系统工作不可靠的条件),另一方面允许车辆制造商采用不同的策略,通过系统的自学习算法提高系统的准确性。

{笔者注:只允许DDAWS系统自动关闭,对车辆制造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将尚不成熟的技术投入使用成为一种高风险的销售策略。此处不成熟的技术是指满足技术标准但却会导致消费者不满--干扰驾驶员--的技术。}

4. DDAWS的报警条件

在法规草案的附录I-第1部分的3.3.1.条中规定了DDAWS系统的报警条件。

欧盟委员会对该条款进行了阐释,包括:

1) 车辆制造商可以根据驾驶员的疲劳程度实施不同的信息(非报警)策略,但提供信息的部分不包含在对DDAWS的评估之中。

2) KSS疲劳程度的评估存在动态和不完善的特性,因此法规草案中允许存在“灰色地带”。“灰色地带”的设计,使得车辆制造商在技术不成熟的现状下,能够在7级KSS疲劳程度下发出报警而不被视为“误报警”

3) 由于KSS疲劳程度评估的动态和不完善特性,过于详细的规定可能会限制技术的发展或者将一部分人群(驾驶员)排除在系统的有效工作条件以外。

{笔者注:详细地规定KSS疲劳程度要求,有利于保证试验的一致性和可重复性,反之,则对试验的参与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 DDAWS和ADDWS是不同的系统

在通用安全法规Reg. (EU) 2019/2144中提到了两种驾驶员监测系统:

ADDWS:Advanced Driver Distraction Warning System

DDAWS:Driver Drowsiness and Attention Warning Systems

这是两个不同的系统,ADDWS用来帮助驾驶员保持对交通情况的注意力,而DDAWS用来提醒驾驶员避免疲劳驾驶。

ADDWS的实施日期比DDAWS晚两年,

新车型自2024-07-07开始满足ADDWS的要求,

所有新车自2026-07-07需满足ADDWS的要求。

欧盟计划2022年下半年开始制定ADDWS的法规,预计在2023年正式发布。


附:DDAWS法规草案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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