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汽车灯具安装法规 UN R48新的系列修订版介绍

2021-12-01 13:09:09·  来源:车合规CVRegs  
 
在联合国UN汽车技术法规体系中,汽车灯具安装的法规UN R48是一项及其重要的安全法规项目,它规定了汽车产品(M、N、O类)所有灯具(照明和信号灯、回复反射装置
在联合国UN汽车技术法规体系中,汽车灯具安装的法规UN R48是一项及其重要的安全法规项目,它规定了汽车产品(M、N、O类)所有灯具(照明和信号灯、回复反射装置)的安装和基本功能要求,因此该法规不仅仅涉及汽车灯具,更是直接涉及汽车整车的定型和布置,是汽车灯具零部件厂家和汽车整车厂同时重点关注和合规的汽车法规项目,再加上汽车灯具产品和技术发展非常快,因此该法规的制修订频率非常高,其发展需要密切跟踪,以确保汽车产品的合规性。
截止到目前已正式发布的最新版UN R48法规为该法规的07系列修订,于2020年11月2日发布(UN R48 Revision 12,Amendment 10)。而目前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正在制定UN R48法规的08系列修订,该法规修订已形成报批稿,提交WP29第185次会议(2021年11月23日—25日召开)审议表决。本文专门就该次会议中审议表决的UN R48法规的08系列修订文本进行介绍。
因UN R48最新的08系列修订内容较多,本文选取其中几个主要议题进行介绍。
1/「进一步明确允许后信号灯光强可变
可调的具体条件」
UN R48的08系列修订本修订R48法规第5章《通用技术规范》第5.26条的相关规定,在以前版本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允许后信号灯(包括:2b类的后转向灯、R2类后位置灯、S2类制动灯)的光强可变可调的具体条件,包括:
  • 环境条件。在遇到如下环境条件下,后信号灯的光强在灯具相应的法规规定的限值内,可以增加或减小:
  • 环境光照度;
  • 有雾;
  • 下雪;
  • 下雨;
  • 喷雾、喷洒;
  • 尘埃云、尘埃雾;
  • 灯具的发光表面脏污
  • 交通条件。除了上述的环境条件外,在遇到如下的交通条件下,后信号灯的光强在灯具相应的法规规定的限值内,可以减小:
  • 车速等于或小于20km/h;
  • 后面跟车的间距等于或小于20米。
UN R48法规08系列修订还专门规定S4类制动灯和F2类后雾灯,可以独立于其它的灯具,在上述的环境条件和交通条件下,发出可变的光强。
图1为UN R48新的08系列修订对法规第5.26条修订内容的截图。
从法规修订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新的修订本更明确了具体哪类信号灯,在相应的环境条件和交通条件下可以增加或减小光强,以便增加车辆和信号的可见度,或减小车辆信号灯给其它车辆人员造成的不适感(如在车辆间距太小的情况下,给后车人员造成炫目等)

图1 UN R48新的08系列修订对法规第5.26条修订内容截图
2/「对前照近光灯相关条款的修订」
UN R48的08系列修订对前照近光灯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和修订,涉及UN R48法规的第6章《单独技术规范》第6.2节《近光前照灯》第6.2.7条《电气连接》中的相关内容。
图2所示为UN R48的08系列修订对前照近光灯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和修订内容的截图。
从图2所示的内容中可以看出,UN R48的08系列修订对前照近光灯的电气连接方面的要求,在以往版本的基础上做了更为详细、明确的要求。在第6.2.7.5条的修订内容中,在要求近光前照灯应根据环境光照条件按照法规UN R48附件13的规定自动开启关闭的基础上,在如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存在的情况下,即使在近光前照灯需要开启的情况下,近光前照灯也应关闭,或者在自动开启时,可以手动关闭并保持关闭状态。
a.自动变速器处于驻车位置;
b.驻车制动处于锁止位置;
c.启动和/或中止车辆驱动系统的装置在每次被手动启动后,在车辆首次进入运动状态前;
d.控制器的设计为:需要至少两次有意的动作,否则手动关闭无法实现。UN R48第5.11条中的灯具(前后位置灯、示廓灯、侧标志灯、后牌照板灯)应开启;或:
如果车速不超过15km/h,控制器的设计为:需要至少两次有意的动作,否则手动关闭无法实现。UN R48第5.11条中的灯具都应保持关闭,条件是在这些灯具关闭的整个期间,应向驾驶员发出光学、声学或触觉报警信号。
e.前雾灯开启。
在上述条件不再存在的情况下,近光前照灯的自动开启关闭功能应立刻恢复。
上述近光前照灯关闭的条件中,比较费解的可能是d)条,这实际上是针对某些特殊用途或使用环境的车辆,例如在炼油厂的易爆区域使用的车辆,对于这样使用条件的车辆,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近光前照灯关闭,但UN R48第5.11条中的灯具开启;二是在规定的条件下(即关闭需要至少两次有意的动作、车速不超过15km/h、向驾驶员发出报警信号),近光前照灯和UN R48第5.11条中的灯具都关闭。
除了上述的第6.2.7.5条,UN R48的08系列修订还增加了如下新的条款:
第6.2.7.6条 尽管有第6.2.7.5条的要求,应始终能手动开启近光前照灯;
第6.2.7.7条 驾驶员应该在任何时候都能进行自动操作。
UN R48的08系列修订第6.2.7.8条在原有法规相应条款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改:
第6.2.7.8条 尽管有第6.2.7.5条的要求,在环境光照度为1000lx或以上时,近光前照灯可根据时间和环境条件等因素(诸如每天的时间段、车辆的位置、雨、雾等因素)自动开启或关闭。

图2 UN R48的08系列修订对前照近光灯的相关条款
进行调整和修订内容的截图
3/「对白天行车灯相关条款的修订」
UN R48的最新08系列修订版本的主要修订内容还包括对白天行车灯相关条款的修订,这主要涉及法规第6章《单独技术规范》第6.19节《白天行车灯》第6.19.7条《电气连接》中的内容。
图3所示为UN R48的08系列修订对白天行车灯的相关条款(第6.19.7条《电气连接》)进行调整和修订内容的完整截图。从中可以看出整个第6.19.7条《电气连接》的内容都重新做了较大程度的调整、修改和增补,使得各项要求更加清晰、明确,修订后第6.19.7条《电气连接》的具体要求包括:
  • 何种情况下白天行车灯应自动开启(图3所示修订本第6.19.7.1条);
  • 何种情况下,尽管本来要求白天行车灯自动开启,但也应保持关闭,或者已自动开启,也应可以手动关闭并保持在关闭状态;(图3所示修订本第6.19.7.2条);
  • 只要第6.19.7.2条的条件不再存在,白天行车灯自动操作应立刻恢复;(图3所示修订本第6.19.7.3条)
  • 何种情况下白天行车灯应自动关闭;(图3所示修订本第6.19.7.4条)
  • 白天行车灯开启后,其它信号灯(单独的后位置灯,以及UN R48第5.11条中提到的灯具)的开启要求;(图3所示修订本第6.19.7.5条)
  • 白天行车灯与其它灯具(前转向灯)未相互组合(not reciprocally incorporated)在一起时的电气连线要求;(图3所示修订本第6.19.7.6条)
  • 白天行车灯与其它灯具(前转向灯)相互组合(reciprocally incorporated)在一起时的电气连线要求;(图3所示修订本第6.19.7.7条)

图3 UN R48的08系列修订对白天行车灯的相关条款
进行调整和修订内容截图
本文这里再介绍在UN R48的08系列修订本中,图3所示修订本第6.19.7.5条,白天行车灯开启后,其它信号灯(单独的后位置灯,以及UN R48第5.11条中提到的灯具)的开启要求中,还专门规定了这样的要求:
只要符合如下的要求,在白天行车灯开启时,单独的后位置灯,以及UN R48第5.11条中提到的灯具可以关闭,并保持在关闭状态:
车外的环境光照条件高于7000lux(按照附件13的要求测量)。
做出这条要求的目的是当车辆外光照充足,光照度高于7000lux时,车辆已有很好的可见性,出于节能的考虑,可关闭后位置灯等其它信号灯。
4/「对光照度值的说明」
本文在介绍UN R48的08系列修订时,就遇到了两个关键的照度值,即1000勒克斯(1000lux)和7000勒克斯(7000lux)。这两个值在UN R48法规中,是两个极为关键的光照度值,如对于近光前照灯的自动开启关闭功能,法规规定:
当光照度低于1000勒克斯时,近光前照灯应自动开启
1000勒克斯--7000勒克斯时,可由汽车厂家自行决定开启或关闭,
当光照度高于7000勒克斯时,近光前照灯应自动关闭
为了让大家对光照度值有直接的感性认识,本文特选取WP29灯光和光信号工作组(GRE)于2021年4月26日—30日召开的第84次会议上,展示的北欧瑞典Volvo汽车公司在瑞典约克莫克(Jokkmokk,是瑞典进入北极圈内第一座城市,离北极圈只有7公里)实景拍摄的不同光照度值下的照片。


(2月4日,8:20. 早晨,多云的天气。光照度370 lux)


(2021年2月3日,下午2:45. 黄昏、傍晚 光照度1600 lux)


(2021年2月4日,中午12:30. 白天多云 光照度2700 l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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