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CAICV)提出,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发起的《高速公路自动驾驶系统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团体标准已按《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CSAE)制修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通过立项审查,现正式列入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研制计划。
目前,智能网联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方向。各国加速布局,推动产业从技术研发与测试验证阶段向示范应用与大规模推广新阶段发展。联合国R157《自动车道保持系统(ALKS)》法规是针对L3级驾驶自动化功能的第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规,从系统安全与失效保护响应、人机交互界面、目标和事件探测及响应(OEDR)、自动驾驶数据存储系统(DSSAD)、信息安全及软件升级等五方面对ALKS提出安全要求,奔驰成为全球第一家可在德国合法使用L3级别自动驾驶系统的厂商,奔驰的L3级自动驾驶系统被允许在高速公路交通拥堵条件下开启,车速被限制在60km/h(含)以下。目前国内尚无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应用场景的自动驾驶系统测试评价相关标准发布,来规范和指导自动驾驶功能研发。
本标准提出高速公路自动驾驶系统的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主要对高级别自动驾驶系统的设计运行条件(ODC)定义、功能要求、安全要求、多支柱测试方法等进行了规定,在具有物理隔离的结构化道路内(没有行人和两轮车的干扰),探索自动驾驶功能在0-120km/h范围内的安全保障措施、测试验证手段,以保证功能的安全性和完备性,并且计划分两个阶段推进,先行研制并发布0-60km/h速度范围内标准版本,再根据国内外相关高速公路自动驾驶系统研发情况,修订发布覆盖0-120km/h速度范围标准版本。本标准区别于单一ADAS功能指标,提出自动驾驶功能特征的测试评价指标,从模拟仿真测试、封闭场地测试、开放道路测试等方面构建自动驾驶功能的多支柱测试评价体系,梳理出每个支柱方法的测试场景,仿真测试与实车测试协同互补,从车辆安全、交通安全、失效安全、交互安全等安全维度,同时融入“体验维度”指标来开展测试评价体系搭建,切实给行业以最佳实践。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环境下对自动驾驶系统的测试评价。标准主体内容包括系统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两大方面,系统技术要求主要从功能要求、安全要求等方面对感知、决策、执行系统提出相应的门槛条件;测试方法主要从虚拟仿真测试、封闭场地测试和开放道路测试三大维度构建标准化的验证测试场景,建立可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车企、厂商、测试机构等相关方可依据本标准对L3级及以上的高速公路自动驾驶功能进行测试验证及评价。
本标准聚焦典型自动驾驶功能的多支柱测试方法的研究,对于指导整车产品开发,支撑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评价体系搭建,助力自动驾驶技术水平提升和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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