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发布通告,拒绝了宝马公司和大众汽车提出的要求对车辆上新采用的自适应远光系统(Adaptive Driving Beam, ADB)进行豁免的请求,因为这类系统不能满足之前的(公告发布日之前)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 108的要求,特别是其中的第S9.4和S10.14.6.条款。
与此同时,NHTSA还发布了对FMVSS 108进行修订的Final Rule,该规则依据宝马和大众汽车的申请以及NHTSA在后期的意见征集等活动中所获得的信息,重新定义了ADB系统,并参照SAE J3069标准(自适应远光系统)和UN R123 和UN R149,制定了自己特有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宝马公司的豁免请求涉及到的是一项宝马自己定义的“Glare-Free High Beam Assist system”(GFHBA,无眩光远光辅助系统),自2012年以来就已经在欧洲市场的车辆上开始装备,已经完成了多次迭代优化。
如下图所示,宝马公司的GFHBA系统的工作原理为:当车辆系统感知到对向有来车时,相应一侧的前照灯光束将向外、向下转动,以避免对其他驾驶员产生眩目效果,而另一侧的前照灯光束则保持不变。
可以用下面的示意图来表示宝马公司GFHBA系统的工作方式。GFHBA系统通过示意图中的光束调整机制在来车驾驶员的眼睛附近产生了一个光线变暗的区域,从而避免了眩目现象的产生。
不过,在FMVSS 108的标准修订中,ADB的定义并不局限于宝马的GFHBA系统技术路线,而是采用了以最终的性能要求为导向、技术中立的定义:
Adaptive DrivingBeam means a long range light beam for forwardvisibility, which automatically modifies portions of the projected lightto reduce glare to traffic participants on an ongoing, dynamic basis.
FMVSS 108中的Adaptive Driving Beam,可以是在部分区域满足远光的要求而在另一部分区域满足近光的要求,这也意味着在某一时刻,车辆前照灯的光束可能是既不是远光(某部分区域不满足远光的要求)也不是近光(另外的部分区域不满足近光的要求),因此也就明显区别于UNR法规中的AFS (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换而言之,ADB与AFS不仅在配光性能方面存在差异,在工作机制上也可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或许,不久的未来,联合国WP29也会借鉴FMVSS 108对前照明系统的UN法规(UN R149)进行修订,届时必然会是一次重要的新的技术修订系列。
FMVSS 108中对ADB系统的性能和试验要求更多的借鉴了SAE J3069标准,但为了改善试验的可复现性,使合规性检查能以规范的、标准化的试验程序进行验证,FMVSS 108也进行了多项改进,其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就是采用了乘用车、货车和摩托车的模拟设施对ADB系统进行场地驾驶试验。如下图所示的模拟设施就模拟了在车辆前方同向行驶的乘用车/货车模拟设施。
NHTSA对FMVSS 108和SAE J3069中的一些重要差异项进行了汇总,可参见文后附表。
在NHTSA对FMVSS 108完成修订后,宝马公司的GFHBA系统就有了按照新标准中的ADB系统完成自我认证的可能性。因此,NHTSA拒绝了宝马公司的豁免申请。
但对于宝马公司来说,这其实并不能算是一个好消息,因为GFHBA系统在设计时参考的是SAE J3069标准,很可能无法满足新的FMVSS 108的要求。
NHTSA发布新的FMVSS108标准并拒绝相关公司的豁免申请,使宝马、大众等公司希望以此作为宣传点和卖点的先发优势荡然无存。可喜的是,与此同时NHTSA也为所有的汽车企业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设计参考依据,有利于规范相关产品的安全性,助力其市场推广。
附:FMVSS108修订后与SAE J3069的主要差异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