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院车联网成都创新中心等牵头发起CSAE相关标准立项
由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CAICV)提出,大唐高鸿智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信通院车联网创新中心(成都)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联合牵头发起的《合作式智能运输系统 应用层交互技术要求 第1部分:意图与协作》团体标准,已按《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CSAE)制修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通过立项审查,现正式列入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研制计划,起草任务书编号为:2022-08。
随着车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多家车企推出搭载C-V2X技术的量产车型,路侧基础设施部署超过3000余套。车联网应用逐步从简单的辅助驾驶场景向智能化网联化融合的增强应用场景演进,国内外相关C-V2X标准组织已制定部分可以支撑增强型应用场景标准。
团体标准T/CSAE 157-2020《合作式智能运输系统 车用通信系统应用层及应用数据交互标准(第二阶段)》(以下简称《二阶段》)中定义了12种增强应用场景,并明确了复杂的消息集。但在2021年的C-V2X测试示范活动中,由于场景的复杂性,各厂家对于同一场景的理解不一致,导致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对场景进行限定,方能实现互联互通。为推动增强应用场景的快速落地,亟需明确《二阶段》增强应用场景中收发双方的交互流程要求,制定相应的系列标准,以进一步推进C-V2X产业发展。
系列标准以T/CSAE 157-2020中的12个应用场景为基础,根据应用场景的不同特性和使用的消息集进行分类,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意图与协作;第2部分:感知数据共享;第3部分:管理与优先;第4部分:高级信息服务;第5部分:弱势交通参与者。本次立项的标准为系列标准第1部分《合作式智能运输系统 应用层交互技术要求 第1部分:意图与协作》,包括协作式变道、协作式汇入、协作式交叉口通行和协作式优先车辆通行4个应用场景。
本标准适用于支持意图协作类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OBU终端以及路侧设施等,规定了意图协作类业务应用层交互的技术要求,包括场景通用要求、通用过程和交互流程、不同场景个性化需求等内容。场景通用要求包括意图协作类业务的通用架构及必要功能、消息内容、应用标识(AID)标识分配、信息安全要求等内容;场景通用过程和交互流程规定了此类业务的必要过程,主要包括发现过程、协商过程、执行过程;不同场景个性化需求除了描述应用功能具体定义外,还规定了基本通信要求及数据填充等内容。
标准发起单位:
大唐高鸿智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信通院车联网创新中心(成都)有限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海庭数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百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华砺智行(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如果智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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