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立项 |《智能网联汽车 视觉感知系统预期功能安全》系列标准
由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CAICV)提出,同济大学牵头发起的《智能网联汽车 视觉感知系统预期功能安全 第1部分:触发条件分析与描述方法》,同济大学、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联合牵头发起的《智能网联汽车 视觉感知系统预期功能安全 第2部分:测试与评价方法》团体标准已按《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CSAE)制修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通过立项审查,现正式列入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研制计划,起草任务书编号为:2022-25、2022-26。
系统功能不足、性能局限和人员误操作等预期功能安全问题极大地限制了智能网联汽车的快速落地与安全应用。视觉感知系统作为智能网联汽车的重要环境感知模块,是实现自动驾驶不可或缺的关键系统,其预期功能安全问题愈发显著,需要综合多种分析方法和测试手段,评估其预期功能安全水平,以满足自动驾驶功能对安全性的需要。
预期功能安全相关国际标准包括ISO/FDIS 21448《Road vehicles—Safety of the intended functionality(道路车辆 基于场景的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评价框架)》和ISO 34502《Road vehicles — Scenario-based safety evaluation framework for Automated Driving Systems(基于场景的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评价框架)》,上述两个标准分别规范了针对自动驾驶汽车预期功能安全的整体流程和基于场景的系统安全性验证流程和框架。国内相关标准包括T/CSAE《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前向视觉感知性能要求及测评方法第1部分:测试方法及指标定义》(审查中),该标准主要面向驾驶辅助系统前向感知性能提出了相关要求及测评方法。现有预期功能安全国际标准仅对预期功能安全分析流程和框架进行了规范,针对视觉感知系统仍缺乏完善的量化评价指标和可操作性的测试评价方法。本标准旨在弥补现有标准针对视觉感知系统在测试评价方法和规范方面的欠缺,指导视觉感知系统预期功能安全分析和测试评价实践。
标准第1部分针对智能网联汽车视觉感知系统的预期功能安全分析过程,提供具有系统性的、结构化的触发条件分析方法,规范触发条件的描述规范和测试用例构建方法,为视觉感知系统的预期功能安全测试与量化评价提供标准支撑。
标准第2部分提供针对智能网联汽车视觉感知系统预期功能安全的测试与评价方法,规定测试场景、场景分配原则及测试方法、量化评价方法等,实现系统、有效、可行、可靠的视觉感知系统预期功能安全量化评价。
本标准为我国智能网联汽车视觉感知系统预期功能安全测试与量化评价的相关需求方,包括主机厂、供应方/商、第三方测试机构等提供了参考。
标准发起单位:
同济大学、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地平线机器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UL公司、宁波路特斯机器人有限公司、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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