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专利大战涉及哪些专利

2022-05-26 12:01:45·  来源:知化汽车  
 
宁德时代在国内先后发起了多次专利之战,包括针对塔菲尔、中创新航(原中航锂电)和瑞浦兰钧等潜在竞争对手,塔菲尔和中创新航是公开层面上我们能查到更多信息的

宁德时代在国内先后发起了多次专利之战,包括针对塔菲尔、中创新航(原中航锂电)和瑞浦兰钧等潜在竞争对手,塔菲尔和中创新航是公开层面上我们能查到更多信息的。其中,塔菲尔的专利诉讼已经结束,中创新航的正在进行中。这里我们重点看下针对这两家企业,宁德时代发起的专利诉讼主要是围绕哪些专利技术。
根据已公开的信息,各自诉讼所涉及的专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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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与塔菲尔的专利诉讼主要涉及4个专利,分别为:

(1)防爆装置CN205231128U,于2015年12月29日申请,它是方形电芯顶盖上一个必须的结构(现在也有将它布置在侧边或底部的设计,宁德时代已申请专利);

(2)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CN204668368U,于2015年6月11日申请,是方形电芯的顶盖设计;

(3)二次电池CN205543009U,于2016年3月17日申请,主要部分还是电芯外壳结构件的专利,包括顶盖、两个极柱、极耳及垫板等;

(4)二次电池CN206742364U,于2017年4月7日申请,这个专利主要的出发点在于提供一种新的设计思路,避免保护片的端部刺破极耳。


这里面前两个专利应该是主要侵权行为所在,即防爆阀结构和顶盖结构,它们也是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专利大战的主要专利,目前已确认防爆阀专利侵权。除了这两个,中创新航还涉及以下3个专利:


(5)集流构件和电池CN108258180A,于2018年1月16日申请,这个专利的保护领域很清楚,就是电芯的集流体结构件,这是个发明专利,主要的价值在一避免在对集流构件进行弯折时对电极组件产生损伤;但是这个专利的原创性没那么高,它参考了日本和三星SDI的不少内容。这个专利目前已确认部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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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锂离子电池CN110010851B,于2018年4月28日申请,这个专利是宁德兼具快充、高能量、安全性好以及循环寿命长电芯的分案专利,原发明专利为“负极极片及电池”。

(7)正极极片及电池CN108878892B,于2018年6月29日申请,这个专利的价值在于所描述的正极极片具有较小的膨胀以及优异的动力学性能。


从宁德时代与塔菲尔的诉讼过程来看,宁德时代一般是在已经提取了相关的物证后进行的,当时塔菲尔主要涉案的100Ah和120/135Ah电芯成为重要的分析对象,比如100Ah电芯的分析如下:


型号为100Ah顶盖:一种电池顶盖,包括顶盖、一个椭圆形环状凸台,一防爆片,一透明保护膜。椭圆形凸台内开有一通孔,该通孔贯通顶盖的上侧面与下侧面。防爆片位于椭圆形凸台内且完全覆盖通孔,防爆片的周边固定在顶盖的下侧面。


椭圆形凸台上覆盖有一透明保护膜。该保护膜完全覆盖通孔和防爆片。保护膜及防爆片之间有一定距离,防爆片、保护膜及通孔的孔璧、椭圆形凸台的内璧共同围成一个密闭腔室。


椭圆形凸台的上侧开有一沟槽,该沟槽贯通凸台的内璧与外表面。保护膜的下表面通过粘胶与凸台的上侧面进行粘接,形成粘结层。


沟槽的横截面呈V型,开口的宽度为0.3401mm,深度为0.1156mm。


凸台的厚度为(凸台上侧面至凸台下侧面暨顶盖上侧面的垂直距离)为0.46mm。凸台的环面宽度(凸台内侧面至外侧面的距离)为1.54mm。


从与塔菲尔的判罚来看,实际赔偿的额度是比较小的,当时宁德时代要求赔偿1.2亿元。最终判处22,979,287元,它是基于:(侵权产品的总储电量)736515.6388kWh(产品单价)1300元/kWh(合理利润率,即宁德时代公司的平均营业利润率)24%涉案专利贡献率10%,据此计算宁德时代公司因二塔菲尔公司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为22,979,287元。
宁德时代目前把对中创新航的赔偿金额大幅度增加了,这说明基于宁德的判定可能为:一是侵权的专利量增加;或是侵权专利所属的产品出货量增大。
宁德时代在近几年明显增加了对知识产权的维护和呼吁,这是维持市场占有率,打击潜在竞争手的有效手段。不过,国内的锂电技术是如何起家的,包括宁德时代自身的技术,大家也都清楚,专利带来的是时间上的延长,只要有市场、有利可途,国人的智慧是挡不住,最终市场还是会达到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一家50%的市场份额在任何一个领域都是不健康的,也无法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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