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详解全球及中国高精地图政策法规与标准现状

2022-08-23 09:05:43·  来源:智能汽车设计  
 
国际高精地图政策法规现状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指出:“地理数据是国家基础设施的一部分,自由地获取公共领域的地理数据可以保障经济的持续发展;确信开放的政策

国际高精地图政策法规现状


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指出:“地理数据是国家基础设施的一部分,自由地获取公共领域的地理数据可以保障经济的持续发展;确信开放的政策与开放的设施,以及空间数据的方便获取与应用,对于保持美国在全球空间数据技术和市场方面的主导地位十分重要。”目前,美国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颁行了多项政策,包括《美国联邦地理空间数据共享政策》《美国NASA 遥感数据政策》《美国天基定位、导航与授时政策》《美国国家地理空间数据政策》《美国有关安全访问地理信息的指导方针》等。


俄罗斯的信息安全立法体系以联邦宪法规定为立法依据,以《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法》为基础。近年来,俄罗斯联邦政府根据国情制订了一系列地理信息安全方面的政策与法律,2007 年5 月俄罗斯颁布了《俄罗斯关于获取、使用和提供地理空间信息的规定》,明确了对获取、使用和提供地理空间信息进行监管。2017 年1 月1日,俄罗斯颁布施行《关于大地测量、制图、地理信息数据以及对俄罗斯联邦某些立法行为修正案的有关规定》(后简称“俄《测绘地理信息法》”),内容涉及大地测量、制图活动以及地理信息收集、储存、处理、呈现和分发。对外限制方面,《俄罗斯关于批准确立将测量点坐标数据和俄罗斯联邦领土地理信息转交至他国或国际组织的程序细则的规定》中规定:“将测量点坐标和俄罗斯联邦领土地理信息转交他国和国际组织,按以下规定进行:被列入国家机密的信息在有国家机密保护部委员会提交转交该信息可能性的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决定;被列入受限发布信息的,须经过俄罗斯联邦国防部和俄罗斯联邦测绘局的批准;非机密信息须在有关于信息准确性鉴定的情况下按照新闻出版规定的一般程序”。


日本的测绘法律体系以《日本测量法》《日本海道测量法》《日本国土调查法》为主,包括《日本测量法施行规则》《日本地形调查作业规程准则》《日本基准点调查作业规程准则》和《日本地籍调查作业规程准则》等部门规章在内。其中,涉及地理信息安全的主要包括1996 年颁布的《日本海道测量法》和2007 年颁布的《日本测量法》《日本测量法施行规则》。美国“9•11”事件后,日本政府加强了对地理信息数据库使用限制,出台了《日本国家数字土地信息纲要》。《日本地理信息服务分发指南》最具针对性,此指南最重要的一点是明确了地理信息不同于其他管理信息,也指出需要积极地促进地理信息的分发和服务,同时对分发地理信息时要考虑的安全要素进行了规定。近年来,日本更是加快了地理信息安全方面的政策与法律研究制定,如2010 年3 月制定的《日本有关个人信息在地理空间信息使用中的处理准则草案》,2012 年3 月内阁会议通过的《日本推进地理信息有效利用基本计划》等。2016 年6 月日本相关整车企业和供应厂商发起成立了DMP,作为高精地图数据平台的建设主体,DMP主要负责地图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相关技术研发。


德国联邦各州负责制定本州的测绘法律,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条例与规范具体执行法律。各州自行制定的法规之间相似性很大,有些州共用使同一个法,或者相关几个法。以莱茵兰-普法尔茨州为例,该州形成了以《州官方测绘法》为核心,包括《州官方测绘法实施细则》《州官方测绘数据采集办法》《州官方测绘基础地理信息提供与使用办法》等在内的测绘法律体系。在德国,对于自动驾驶地图的管理,与其他类型地图的管理要求相同,没有特殊要求。2000 年12 月20日通过的《德国国家土地测绘管理条例》规定:地理空间参考信息可以传输给任何相关人员和机构,这些数据的传输采取信息访问授权管理制度,提供信息和信息摘录的形式。依据2010 年通过的《联邦州地理空间数据基础设施法》,地理数据和地理数据服务对公众开放,应采取适应的保护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国内高精地图政策法规现状


在测绘资质许可方面,由于地图行业涉及到国防安全信息,我国对企业获得地图测绘与制作资质有严格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测绘活动,基础地图生产与地图更新等涉及的测绘行为需要具备测绘资质。2016 年出台的《关于加强自动驾驶地图生产测试与应用管理的通知》规定,自动驾驶地图的绘制需由具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规定了从事高精地图的测试生产和应用必须要延用导航电子地图资质,在道路测试过程中要严格限制地图接触的人员范围。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要求,资质的申请对高精地图生产的设备以及人员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初创公司来说有一定的门槛要求。


在地理要素表达方面,《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关于导航电子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等标准要求,公开地图数据产品中,不允许表达道路的最大纵坡、最小曲率半径、高程,重要桥梁的坡度,重要隧道的高度和宽度等属性信息。《关于进一步规范重要地理信息在公开地图上表示的通知》中规定,在地图上表示的地理信息必须是依法公开的内容,应符合《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在地理信息保密要求方面,《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中指出了地理信息敏感内容,如公开发布含敏感地理信息的地图,需要做加密处理,地图发布需要进行审图环节。依据《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编制的公开地图,在依法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地图审核前,应当采用国家测绘局规定的统一方法进行保密技术处理。《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未经依法审核批准的互联网地图,一律不得公开登载和传输。《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关于导航电子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改变内容的地图(包括地图数据格式转换、地图覆盖范围变化、地图表示内容更新等),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送审。


在地理信息安全监管方面,高精地图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如地图数据的采集、制作、上传、审图和加密等各个环节都要保障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法》《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和《重要数据识别指南(草稿)》对重要数据做出规定,重要数据指一旦泄露可能直接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健康和安全的数据,例如地理信息数据。高精地图属于地理信息数据,绘制阶段和测绘阶段均需要考虑安全管理,不可经过公网传输,否则危及国家安全;地图数据上传阶段,需要在隔离网络中经过安全的传输通道进行上传到云端,防止数据泄露;云端地图数据需要加密存储,对地图数据的访问需要进行身份认证和授权过程,防止越权访问;高精地图生产环节需要增加访问控制机制,保证网络隔离,防止制图阶段数据外泄;审图环节需要增加审图偏转,防止数据泄露。2020 年6 月18 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95 号文),对国家地理信息的涉密规定做了一系列调整,整体密级做了下降,对国家秘密内容做了大量的限定性约束。同时新增卫星定位基准站坐标、基准站网观测数据为秘密级事项,敏感与争议区域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增为机密级,明确了影像、三维模型和点云等测绘成果的保密等级要求。


在事故责任和保险问题方面,驾驶主体由人类驾驶员转变为自动驾驶系统,交通事故出现后,需要确认责任主体(汽车企业、传感器制造商、算法提供商、自动驾驶地图服务商等)。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是以人为核心的,并未涉及自动驾驶的概念;《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明确规定,在测试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事件,责任人在驾驶员,但并未涉及驾驶员无过失行为以及车内无驾驶员时的情景;明确了在测试期间的责任认定、保险和赔偿金要求,但适用范围有限,无法覆盖更多的实际应用场景。


国际高精地图标准现状


目前,国际化组织智能运输系统技术委员会(ISO/TC204)已出版发布了9 个标准,另有6 个标准正在制订当中。


TC204 已出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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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204 制定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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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主要高精地图标准包括GDF、NDS、ADASIS、SENSORIS、OpenDrive 和KIWI。


(1)GDF: Geographic data file (地理数据文件)。GDF 是用于地理数据交换的文件格式,主要是用来描述和传输道路拓扑网络和道路属性相关数据。GDF 为获取数据及标准特征、属性和关系的扩展分类提供更多详细的规则,主要用于汽车导航系统中,但它对于其它运输和交通应用也十分有效,如车队管理、调度管理、道路交通分析、交通管理和车辆自动定位。


GDF 用ASCII 编码,并以单一文件形式保存。每个GDF 都被分为多个分区,分区包括信息单元与载体单元。信息单元包含载体单元中具体数据的信息,载体单元由Volume 和Album 组成,Volume 是基本的数据组织单位,被合成在Album。


由于GDF 格式是纯文本格式,所以很少直接被大型地理相关应用程序所直接应用,通常需要先转换成更有效的文件格式。


(2)NDS: Navigation data standard (导航数据标准)。NDS 是一种被广泛的应用在嵌入式汽车导航的系统中的物理存储标准,不仅包含地图格式的定义,同时也提供了一整套读写文件格式的接口程序,兼容性强,数据规格灵活,支持扩展,同时也支持部分或者增量的数据更新。


标准委员会主要的成员包括汽车厂商,系统供应商以及地图提供商。地图厂商将地图数据按照标准定义编译成为NDS 格式,系统商实现导航应用,汽车厂商集成到汽车上。


(3)ADASIS: advance driver assist system interface specification(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接口规范)。ASASIS 是地图数据提供给ADAS驾驶员辅助系统定义的一种接口规格,主要是发送出基于当前车辆位置前方的道路属性信息,例如曲率,坡度等等,协助ADAS 系统更好的做出更好的判断。


ADASIS v2 仅支持CAN 协议,主要是实现将道路的曲率和坡度发送到车身CAN,车辆上的ADAS 功能模块读取地图信息后实现弯道前减速,车辆节能等功能。


ADASIS v3 支持车载以太网协议,可用支持更多的地图信息发送,例如车道级别车道形状,车道曲率等的属性,可以实现更多更高级的功能,例如车道级的地理围栏,车辆的横纵向控制等等。


(4)SENSORIS: sensor interface specification (传感器接口规格)。SENSORIS 定义了接口规范用于从车辆向云以及跨云请求和发送车辆传感器数据,该规范及其标准化集中在接口的内容和编码上,成员主要包括ADAS 供应商,位置内容和服务提供商,导航系统提供商,电信和云基础设施提供商,汽车制造商等,该规格定义了一整套的上传数据结构,同时也提供访问该数据结构的接口。


(5)OpenDrive 标准。OpenDrive 标准属于OpenX 标准系列,主要用于模拟仿真,是基于.xml 的开放格式,允许使用与真实道路相同的元素精度描述道路,兼容左右驾驶规则。


(6)KIWI 标准。KIWI 标准是由日本KIWI 协会制定的日系标准。在广泛采用的KIWI2.0 的基础上,针对增量更新需求形成KIWI3.0,但仍然存在着数据量超限限制。


国内高精地图标准现状


目前,国内高精地图相关标准也正在不断完善中。2018 年6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设计了智能网联汽车、车辆智能管理、电子产品与服务、信息通讯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其中包含道路分类与表达、信息感知、信息服务与接口、车载服务平台等与高精地图相关的内容,规划了支撑自动驾驶发展的导航与定位标准。


2019 年6 月,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SAC/TC 268)发布了智能驾驶电子地图数据模型与交换格式的相关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标准包括《20192188-T-469 智能运输系统智能驾驶电子地图数据模型与交换格式第1 部分:高速公路》和《20192188-T-469智能运输系统智能驾驶电子地图数据模型与交换格式第2 部分:城市道路》两部分。


2020 年1 月,自然资源部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发布了测绘行业标准《道路高精度电子导航地图生产技术规范》《道路高精度电子导航地图数据规范》征求意见稿。


2020 年1 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和北京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委员会标准办公室立项审查通过北京市地方标准《自动驾驶高精地图特征定位数据技术规程》。2020 年10 月,该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即将进入征求意见。


2019 年11 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已审查通过《自动驾驶地图采集要素模型与交换格式》《基于视觉、激光传感器的自动驾驶路侧定位系统技术条件》《自动驾驶地图动态信息数据交换格式》《自动驾驶路侧传感器数据交换格式》《基于卫星地基增强的车辆定位技术要求》等5 项团标的立项,并于2020 年分别进行初稿和征求意见稿编制。2020 年2 月,由国汽智联牵头立项《自动驾驶特征定位地图技术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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