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CO2排放新要求达成一致,2035年后仍保留内燃机选项
来自欧盟理事会的消息表明,欧盟已经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的CO2排放法规修订上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2035年的零排放目标没有发生变化,但是新法规将在多个方面为内燃机的存续保留着可能性。
一年多以前,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7月14日通过了一项立法草案,拟进一步加快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的节能减排步伐,对Reg. (EU) 2019/631,即CO2排放性能法规,进行修订。这一草案虽然得到了很多社会组织的响应和支持,但其所带来的影响和冲击却很大且难以准确地进行评估,不仅涉及到了整个汽车产业生态圈的稳定和可持续性,也会快速地将影响扩展到包括能源、矿产和基础设施在内的上下游产业以及劳动力和就业市场。因此在欧盟理事会内部经过了十多次的磋商和讨论,最终在2022年11月16日终于完成了三方(欧盟委员会、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的第一版草案(First Reading)。
鉴于该立法草案是完全建立在之前的三方非正式代表会议所达成的妥协方案之上的,所以预计欧洲议会很快也会通过该立法草案,欧盟未来对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的CO2排放要求也算是正式明确了。2035年CO2排放为零的减排目标不变
法规草案将2035年之后的CO2排放目标值设定为在2021年基础上减少100%,即要求每个制造商都应以零排放作为自己车队的平均排放目标值。
相关的要求已经被反复谈论过许多次了,业内普遍认为这“实质上”已经判了内燃机车辆的死刑,全面电气化或氢能化已经成为汽车行业的唯一选择。不过,从可信度颇高的First Reading草案来看,内燃机的未来之路或仍存有希望。2035年后内燃机的机会仍在
从三方妥协之后的立法草案上看,相比欧盟委员会原草案的最大变化在于以较为含蓄的方式为内燃机的未来保留了一定的生存空间。
a. 使用CO2中性的合成燃料的内燃机
法规草案增加了Article 14a,要求欧盟委员会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欧盟在向道路交通运输的零排放目标前进中的进展报告。其中应考虑可再生的替代燃料在实现气候中立目标上的贡献,First Reading草案在原委员会立法草案基础上特别增加了"including synthetic fuels(合成燃料)"的内容,同时也在前言中增加了要求欧盟委员会在未来考虑对仅使用CO2中和燃料的内燃机车辆排除在车队标准以外,可以按照相关的欧盟法律进行注册使用。
(9a) Following consultation with stakeholders, the Commission will make a proposal for registering after 2035 vehicles running exclusively on CO2 neutral fuels in conformity with EU law, outside the scope of the fleet standards, and in conformity with the Union’s climate neutrality objective.
当然,CO2 neutral fuels的应用也需要相应的标准法规来支撑,但相对于单纯依赖同样不够成熟也不完善的电能和氢气,考虑CO2 neutral fuels可以视为欧盟在为未来的能源多样化和结构安全性方面埋下的伏笔。
b. 后续可能调整2035年的零排放目标
法规草案对Article 15进行了修订,First Reading草案在原委员会立法草案基础上特别强调,欧盟委员会应在2026年对新法规实施的有效性和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对经济可行性和社会公平性的评估,以及评估是否需要对2035年的零排放目标(Article 1(5a))进行调整。
The Commission shall in particular assess progress made under this Regulation towards achieving the reduction targets pursuant to Article 1(5a),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s, including as regards plug-in hybrid technologies, and the importance of an economically viable and socially fair transition towards zero emission. based on this assessment, the Commission shall assess the need to review the targets set out in Article 1(5a).
如开篇所述,当前的目标无疑是比较激进的,在无法准确地评估其所带来的影响和冲击的情况下,欧盟采取了边走边看的摸石头过河策略,为后续的政策调整预留了台阶,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可以体面地转身朝向新目标。
c. CO2零排放是目标而非限值
法规草案并未对Reg. (EU) 2019/631的基本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也就是说新的法规仍将保持现有的目标值管理方式,这与中国通过强制性GB为每一辆车规定CO2排放上限值的管理方式明显的区别。
按照Article 8的规定,只要为超过目标值的每克CO2缴纳95€的罚金,任何内燃机车辆都可以在2035年之后继续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The excess emissions premium under paragraph 1 shall be calculated using the following formula:
(Excess emissions × EUR 95) × number of newly registered vehicles.
这一托底规定的基本作用是为了确保电动汽车在未来会具备一定的价格优势,而不是彻底杀死燃油车。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来说,制造商通过优化产品配置和价格策略,甚至有可能在特定的市场条件获得一定的销售优势,例如在未来的某一段时间出现低油价、高电价或者电力紧张的情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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