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设备—非车载接收机防护—干扰测量
CISPR/D产品委员会:与车辆和内燃机驱动设备上的电气/电子设备有关的电磁干扰。
第7版将会有哪些内容?
-将更新对基本标准系列CISPR 16的引用,从而使得EMI接收机 (如R&S®ESW、ESU或ESR)基于FFT的快速时域扫描适用于EMI一致性测量
-对于CISPR 12中给出的限值,平均值检波器应采用带有仪表时间常数的CISPR平均值检波器。备选的纯线性平均值检波器将予以删除
-车辆和其他设备进行发射测量的天线位置应对准。如果天线的3 dB波束带宽可以覆盖整个EUT,则建议将EUT的中心位置定义为参考点;否则就需要多个天线位置
天线位置应根据天线的3 dB波束带宽是否覆盖车辆来确定。资料来源:CIS/D/482/CD
-在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发动机运行模式下进行测量:恒定速度40 km/h±20%,无负载情况下,如果低于40 km/h,则为测功机上最高速度。但是,不同转速可能对发射结果有影响,例如1000 rpm与3000 rpm
如果车辆包含充电器,则应在充电模式下进行额外测量:
− 车载充电器的传导发射符合IEC 61851-21-1
− 30至1000 MHz的辐射发射 (CISPR 12)
− 应关闭发动机和其他所有设备
充电模式下用于测量的人工网络:
− 交流电源线 (无通信);50 µH//50 Ω AMN (例如:R&S®ENV216、ENV432或ENV4200)
− 直流电源线 (无通信);使用5 μH//50 Ω直流充电AN
− 对称通信线路 (如控制器局域网 (CAN)),使用符合CISPR 16-1-2的非对称人工网络 (AAN) (例如:R&S®ENY系列),在车辆和充电站或任何相关设备之间
− 用AMN/直流-充电-AN和去耦单元在电源线上进行通信。如果AMN/AN阻碍通信,则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PLC) 调制解调器和电源之间使用AAN
− 用特殊去耦单元在控制导频线上进行通信。在导频(Pilot)/PLC调制解调器和车辆之间使用AAN。(AAN用于确保通信正确,不用于测量)
新规范性附录F将新增测量仪表不确定度 (MIU),不确定度偏差 (样本计算) 详见资料附录G
由于需对带有电力推进电机车辆的干扰限值进行深入讨论,第7版出版计划暂时推迟。辐射干扰的新峰值限值建议—分为以下几组:
− 第1组:带有内燃机的车辆、船只和装置。峰值限值比准峰值限值高20 dB
− 第2组:带有电力推进电机的车辆和船只。在“发动机运行”模式下,峰值限值比准峰值限值高13 dB。在“充电”模式下,峰值限值比准峰值限值高6 dB
− 第3组:带有电力推进电机的车辆,如电动运输车 (IEC 63281-0)、带有踏板辅助的电动自行车(额定功率≤750 W,当骑行人员停止踩踏或车速达到32 km/h时,电机切断),以及其他用于行人区域的车辆。仅“发动机运行”和“充电”模式下的准峰值限值
第7版预计将于2023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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