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检测领域设备期间核查指南
前 言
本文件是对CNAS-CL01-A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在EMC测试仪器和系统期间核查方面的应用指南及典型案例补充,并不增加其他的要求。
本文件为首次制定的第一版文件。
电磁兼容检测领域设备期间核查指南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申请认可和已获认可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规范有效地开展EMC领域的设备期间核查,也适用于指导评审员对被评审机构EMC期间核查要求的评估和审核。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AL06:2022 实验室认可领域分类
CNAS-CL01-A008: 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GB/T 6113.201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1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 传导骚扰测量》
GB/T 6113.203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3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 辐射骚扰测量》
GB/T 17626.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定义和缩略语
-
定义
依据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中 6.4.10 规定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对设备性能的信心时,应按程序进行核查。
“期间核查”是为保持测量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对测量设备示值(或其修正值、或修正因子)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是否保持测量设备所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或扩展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的核查。即期间核查是核查测量设备示值的系统误差,或者说核查系统效应对测量设备示值的影响。
期间核查考核系统误差,应尽可能排除随机误差/随机效应的影响。
期间核查不是重新校准或再校准,无需要对设备的所有参数和所有量程进行核查,设备是否需要期间核查, 实验室可根据设备的稳定性、期间核查的成本、核查标准的可获得性、校准周期的长短和历次校准结果、设备使用环境变化等因素来确定。实验室应规定进行期间核查的设备范围、方法及核查频次。
缩略语
IC:期间核查(Intermediate Checks)
EMC: 电磁兼容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UT: 受试设备(Equipment under test)
EMC 期间核查的策划和执行
期间核查的策划
-
期间核查设备的策划要点
实验室应根据标准方法/客户要求、设备的稳定性和使用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实验室应确定期间核查的方法(作业指导书与记录格式)与周期,并保存记录。
注:并不是所有设备均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判断设备是否需要期间核查以及需要核查的频次要求,至少需考虑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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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方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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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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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校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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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次校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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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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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使用频率和性能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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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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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操作人员及环境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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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使用范围的变化等。
实验室应基于以上情况考虑,确定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清单,编制合适的年度计划(包括执行频次、具体核查参数等内容),对需要期间核查的对象编制《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原则上,实验室应该重点关注检测标准方法要求的测试限值或者试验等级涉及的关键参数、兼顾覆盖(或者代表性覆盖)检测量程进行期间核查。
期间核查计划
实验室由相关责任人确定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清单并且编制相应的期间核查计划,审批后安排实施,期间核查计划应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
-
设备系统和/或仪器设备名称、型号、编号;
-
核查的项目/参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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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的技术要求;
-
核查时间或者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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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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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或者确认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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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编制人及批准人。
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EMC 领域的设备期间核查可以采用核查单台套设备形式,也可以采用核查实际检测活动中组成的相对固定的测试系统的模式。如可行,建议优先采用后者-核查测试系统的模式(以下简称“系统核查”)。
往往测试系统中涉及设备繁多,以系统核查模式代替对其中每台仪器及连接电缆、接口、耦合网络的期间核查,不仅简便可行效率高,同时可有效核查设备之间的连接、发现场地设施与环境条件的变化,有利于保持和跟踪分析同一测试系统检测结果的重复性问题。
实验室由相关责任人根据需要期间核查的对象及其需要核查的项目/参数编制作业指导书,并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维护其适用性,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应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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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对象名称,系统核查模式要说明测试系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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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项目/参数名称;
-
涉及的检测项目/标准;
-
核查方法,所规定的核查方法必须合理有效;
-
环境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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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使用的标准物/设备/装置/样品(金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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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程序:核查的具体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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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方法:即如何判定期间核查结果,明确说明核查结果的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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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核查记录表单或者报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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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形式和记录的保存期限(建议不少于 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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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时需要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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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指导书编制人及批准人。
期间核查记录或报告
执行期间核查,必须同时做好期间核查记录,最少应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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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对象名称(系统核查的说明被核查系统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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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项目/参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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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依据-作业指导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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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检测项目/标准(作业指导书已经写明,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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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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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使用的标准物/设备/装置/样品(金机)名称(作业指导书已经写明,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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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和/或核查波形或者幅频响应曲线图截图或者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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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即期间核查判定的结果,给出本次核查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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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人、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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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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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核查地点。
期间核查的执行
期间核查可由实验室内部执行,也可找具有相关能力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协助进行期间核查任务,需要保存期间核查的记录及报告。
注意:对期间核查结果数据应进行长期的跟踪分析、评价,若发现数据存在较大偏差,可能导致检测结果不可靠的仪器设备,需要进行核查分析原因, 必要应采取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整改。
EMC 系统级设备及测试仪器的核查要求
电磁兼容测试系统中普遍存在检测结果的一致性问题,同一测试系统的重复性和不同测试系统之间的复现性效果均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用适当的方法对测试系统进行期间核查,使检测结果的测量准确度在可控范围之内。测试系统中的设备繁多,可以对整个系统进行期间核查来代替其中单台仪器的期间核查。对于测试系统设备,推荐采用系统核查模式。
EMC 系统级设备的核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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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射系统的期间核查要求
在电磁兼容实验室,检测设备、测试场地和影响检测结果的辅助设备均是通过校准符合要求的,可是测试结果有时还是会出现很大的差异,其原因除了在测试过程中不同实验室对样品发射的峰值信号捕捉结果不同外,还与整体测试系统的配套情况有关。而在实际应用中,总体结果的测量准确度,在概念上可分为两大部分,即信号源误差和测试系统误差组成,测试系统包括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测试场地。如果信号源稳定性较高、误差足够小,理论上信号源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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