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试验方法
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试验是一种旨在评估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的注意力水平和疲劳程度。主要涉及到使用不同类型的传感器来收集和记录驾驶员的生理和行为数据,如心率、呼吸、眼部运动、车速和加速度等。
在这种试验方法中,研究人员通常会选择不同类型的任务来测试驾驶员的注意力和反应能力。这些任务包括长时间单调驾驶、突发事件反应测试和听觉和视觉刺激反应测试等。同时,研究人员还会使用不同类型的指标来评估驾驶员的注意力和疲劳程度,如反应时间、错误率、脑电图等。
此外,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试验方法还可以结合使用模拟驾驶设备,以更真实地模拟驾驶过程,并评估驾驶员在不同条件下的注意力和疲劳水平。这些模拟驾驶设备可以模拟不同的驾驶环境和情况,如夜间驾驶、交通堵塞、紧急刹车等。
国家标准 GB/T 41797-2022 《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已于 2022-10-14 发布,并将于 2023-05-01 正式实施。
标准将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Driver Attention Monitoring System,DAMS)定义为,实时监测驾驶员状态,并在确认其注意力分散时发出提示信息(光学、声学、触觉中至少2种)的系统,其能自动开启,也可由驾驶员手动开启和关闭。
标准规定了5种注意力分散行为及提示条件,DAMS应至少实现前3种(闭眼、头部姿态异常、接打电话)行为监测,如有后2种(打哈欠、抽烟)行为监测功能,也要满足相应要求。
一、性能要求
驾驶员识别能力要求:试验目标的行为满足表1中的提示信息条件时,系统正确识别全部行为并发出符合要求的提示信息的人数不应小于试验人员总数的2/3,未被识别全部行为的试验人员的各类行为中应至少1次被系统识别出相应行为并发出提示信息。
若系统可在驾驶员打哈欠或抽烟时发出提示信息,试验目标的行为满足表1中的提示信息条件时,系统正确识别全部行为并发出符合要求的提示信息的人数不应小于试验人员总数的2/3,未被识别全部行为的试验人员的各类行为中应至少1次被系统识别出相应行为并发出提示信息。
示例:闭眼行为3人各6次试验中,仅允许有1人出现无法被系统正确识别情况,且在该试验人员进行6次闭眼试验过程中需至少被系统正确识别1次。
二、试验方法
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试验的条件对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影响。试验条件需要保证道路安全、车辆状态正常、试验时段安静、试验人员符合条件、数据收集完整准确等方面。试验需要选择安全平稳的道路,在交通高峰期或其他高峰期避免试验。车辆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应存在故障或其他问题。试验时段应选择在安静时段进行,试验人员应符合一定条件,例如持有驾驶证、有一定的驾驶经验、没有睡眠不足或饥饿等问题。数据收集过程中需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数据丢失或错误。综上所述,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试验需要满足一定的环境条件,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试验环境条件要求:
a) 光照强度:
— 白天应大于2000lx且小于100001x;
— 夜晚应大于0lx且小于15lx;
b) 外部光源在驾驶舱内无明显反光现象;
c) 温度范围为-20℃~+45 ℃。
试验道具要求:
— 手持电话宽度为70mm~90mm,长度为140mm~170mm,厚度为7mm~10mm且未装配手机壳,或同尺寸替代物;
— 香烟长度为84 mm~120 mm,直径为5mm~10mm,或具有香烟外形特征的替代物。
试验目标:试验目标为至少3名无面部、眼部缺陷,满足GB/T10000中18岁~60岁组身高、坐姿眼高、头部形态面长尺寸要求的成年人。
试验过程:
1、在白天光照强度下,系统处于激活且功能正常时,试验目标于驾驶区域执行表1中的行为,每人每项行为执行6次,单次行为之间应至少间隔5 s。
2、分别在白天与夜晚条件下进行试验,系统处于激活且功能正常时,试验目标于驾驶区域执行表2中的行为,试验次数见表3,各单次行为间隔时间应大于5 s。
光源:光源应能够以车辆第一排座位中心位置为圆心,按图1所示光源位置移动,其中α为7.5°,β为10°,光源入射角γ为30°~45°。
图 1 光源位置变化示意图
头部姿态异常
向左转头
试验目标目视前方保持正常驾驶姿势,头部在0°位置(头部方向与车辆行驶方向一致),然后向左转头45°~50°,持续3s后回到0°位置
向右转头
试验目标目视前方保持正常驾驶姿势,头部在0°位置(头部方向与车辆行驶方向一致),然后向右转头45°~50°,持续3s后回到0°位置
抬头
试验目标目视前方保持正常驾驶姿势,头部在0°位置(头部方向与车辆行驶方向一致),然后抬头30°~35°,持续3s后回到0°位置
低头
试验目标目视前方保持正常驾驶姿势,头部在0°位置(头部方向与车辆行驶方向一致),然后低头30°~35°,持续3s后回到0°位置
4、接打手持电话
试验目标保持正常驾驶姿势,接打手持电话时(手持电话不能被手部完全遮挡),手持电话靠近头部持续3s后放下继续正常驾驶
5、抽烟
试验目标保持正常驾驶姿势,手夹香烟靠近面部2cm以内,持续2s后将烟放下继续正常驾驶
墨镜应满足GB10810.3的要求,且为非红外光阻断。
b根据6.3.2,各光源位置应执行试验一次,共计20次。
总体而言,驾驶员注意力监测系统试验方法可以帮助研究人员更好地了解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的注意力水平和疲劳程度,为开发更有效的驾驶员疲劳监测系统提供参考。同时,这种方法还可以为驾驶员培训和开发注意力训练方案提供支持。
- 下一篇:用于系统性能试验的仿人机器人技术要求
- 上一篇:车身刚度对瞬态工况的重要性
-
汽车测试网V课堂
-
微信公众号
-
汽车测试网手机站
最新资讯
-
汽车试验工况概述
2024-11-25 08:29
-
突发!欧盟或取消中国电动汽车关税
2024-11-25 08:04
-
如何打造豪车NVH
2024-11-25 08:04
-
NVH工程案例 :怠速及小油门加速工况车内啸
2024-11-25 07:51
-
直播|中汽中心 工程院:汽车智驾技术主题
2024-11-24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