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电动汽车充电安全要求强制性国标征求意见
6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该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的安全总则、充电接口安全、交流充电安全、直流充电安全以及对应试验方法、实施过渡期。
该标准以GB/T 18487.1—202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现行标准、充电技术路线为基础,制定电动汽车传导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确保充电过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保障用户和周围环境的安全,防范潜在的电击、火灾和其他安全风险。通过制定明确的安全标准和试验方法,提高充电系统的设计、制造和运维质量,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促进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发展。
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交流充电系统和电动汽车直流充电系统,其供电网侧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 V AC或1500 V DC、电动汽车侧额定最大电压不超过1000 V AC或1500 V DC;也适用于电动汽车充放电系统中充电的安全要求。
文件不适用于:与电动汽车传导充电/充放电系统维护相关的安全要求;顶部接触式充电系统等自动充电系统;GB/T 40432规定的车载充电设备。
其中,交流充电安全部分规定了系统安全设计和充电安全保护要求。
系统安全设计包括控制导引电路、车辆接口连接状态机载流能力、设备供电能力、接口锁止功能、触点粘连检测要求以及短路检测要求。
充电安全保护包括设备侧 CC 回路异常保护、车辆侧 CC 回路异常保护、设备侧 CP 回路异常保护、车辆侧 CP 回路异常保护、供电网断电以及输出过流保护等。
直流充电安全部分规定了系统安全设计和充电安全保护要求。
系统安全设计包括控制导引电路、过载和短路保护、电容耦合、泄放电路、绝缘检测 / 监测、接口锁止功能、高压直流接触器触点粘连检测、启动电流限制、冷却系统故障保护功能要求。
充电安全保护包括通信超时保护、车辆侧 CC1 回路异常保护、车辆侧 CC2 回路异常保护、车辆侧 CC2 回路异常保护、设备侧 CC1 回路异常保护、直流供电回路异常保护、车辆供电回路异常保护、输出过压保护、输出过流保护、负载突降保护、供电网断电等。
文件明确,对于新申请的电动汽车和供电设备产品类型,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电动汽车和取得型式试验报告的供电设备,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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