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解读】EU GSR-欧盟通用安全法规

2024-08-31 21:36:51·  来源:凯文的汽车之旅  
 

欧盟通用安全法规(EU)2019/2144(以下简称“GSR II”)的法规框架,从 2022 年 7 月 6 日开始,欧盟法规将生效,要求汽车制造商在新认证的车型上强制要求总共 30 项安全功能,其中包括 6 项 ADAS 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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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GSR要求必须配备6个ADAS功能,驾驶区域信息预警系统(MOIS)、盲点信息预警系统(BSIS)、倒车信息预警系统(REIS)、智能速度辅助系统(ISA)、驾驶员疲劳预警系统(DDAW)、胎压监测系统(TPMS)。


1. 行驶区域信息提示系统(MO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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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IS的主要目的是帮助避免在车辆起步时与行人或骑自行车者发生碰撞,特别是在车辆前方的盲区内。GSR法规中对于该功能的技术要求包括


探测能力:MOIS必须能够检测到车辆前方近距离范围内的行人和骑自行车者。


警告功能:一旦检测到潜在的碰撞风险,系统必须向驾驶员提供视觉和/或听觉警告,以提醒驾驶员注意到即将发生的危险。


传感器使用:系统通常使用前方雷达传感器和角雷达传感器来实现对前方区域的监测和警告功能。


2. 盲点信息提示系统(B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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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S旨在提高车辆对周围环境的感知能力,特别是对骑行者和行人的检测,从而降低事故风险并保护弱势道路使用者。GSR法规对BSIS的技术要求关键点包括


信息信号和警告信号:BSIS必须在检测到潜在碰撞时发出信息信号和警告信号。这些信号必须在白天和夜间都可见,且必须易于驾驶员理解和验证。


操作范围:BSIS必须在车辆速度从静止到30km/h之间,以及环境光照条件超过15勒克斯时正常工作。


自行车检测:系统必须在检测到自行车在车辆前方右侧潜在碰撞区域时(距离车辆前右角0至6米之间),发出信息信号。系统还需在检测到自行车在距离车辆前右角前方不超过7米或后方不超过30米时发出信号。


避免误报:制造商必须确保BSIS尽量减少因检测到静态非弱势道路使用者(例如交通锥、交通标志、树篱和停车的汽车)而产生的误报,但在碰撞即将发生时仍需发出信息信号。


自动停用和故障警告:如果感应器因冰雪、泥土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系统应自动停用并发出故障警告。系统应在污染消失并验证正常功能后自动重新激活。


3. 倒车信息提示系统(RE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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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定是GSR提高道路安全整体措施的一部分,旨在减少因倒车操作而引发的碰撞风险,特别是在行人和骑自行车者较多的城市环境中。REIS在技术上必须满足以下具体要求,以提高车辆在倒车时的安全性:


检测范围:REIS必须能够检测到车辆后方0.3至3.5米范围内的物体,以及距离车辆0.2至1米范围内的近距离物体;系统应覆盖车辆的整个宽度,以确保没有盲区。


警报系统:系统必须在检测到潜在危险时向驾驶员发出视觉和/或听觉警报,且警报信号应在白天和夜间都清晰可见,并且易于驾驶员理解和反应。


传感器技术:REIS通常包括摄像头或其他传感器系统,提供实时反馈给驾驶员,确保低延迟和高性能。


合规和认证:REIS必须符合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第158号法规(UN ECE R158),该法规规定了M类和N类车辆(乘用车和商用车)倒车装置的最低技术要求。


4. 智能车速辅助系统(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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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R对智能车速辅助系统 (ISA) 的技术要求相当具体和严格。首先是速度限制识别,ISA系统必须能够识别道路上的速度限制标志,包括静态和动态的标志。这些标志可能是常规交通标志,也可能是临时的施工或事故区域的数字标志。


其次是多输入方法,法规规定ISA系统应结合多种输入方法来确定速度限制,例如摄像头观察和地图数据,且这些方法需要能够在各种天气条件和光线状况下正常工作。


然后是反馈方式,ISA系统必须为驾驶员提供反馈。当车辆超速时,系统可以主动减速,也可以被动提醒驾驶员减速。


关于标志相关性识别,GSR规定ISA系统应具有识别特定车道相关速度标志的技术能力,并能够加载新交通标志的“签名”,即使这些标志是在车辆制造后引入的。


此外,GSR对OCR识别也做了规定,系统应能通过光学字符识别 (OCR) 技术识别欧洲风格的城市入口标志,并能在没有明确标志的情况下,通过不同的场景线索来分类道路类型。


5. 驾驶员疲劳预警系统(DD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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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AW系统必须能够通过多种检测方法(如视线角度、眼睛跟踪等)精确识别驾驶员的状态,在检测到驾驶员的疲劳水平达到或超过KSS(卡洛林斯卡睡意量表)8级时,系统必须发出警告。制造商可以选择使用法规中规定的参考标准进行测量,也可以采用其他等效方法,但需要提供相关文档和证明其与参考标准的等效性。


6. 胎压监测系统(TP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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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要求TPMS系统需要能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监测轮胎的气压或气压变化,并将相应的信息传递给驾驶员。具体要求是,当轮胎气压比正常工作压力降低20%时,警示信号必须点亮。对于M2、M3、N2、N3、O3和O4类别的车辆,系统应在速度从30  km/h以下到车辆最大设计速度范围内运行。


对于通过牵引车辆和拖车之间的通信,系统可以使用有线(例如CANbus)或无线解决方案。通信标准应符合ISO  11992-1:2019和ISO  11992-2:2014等规定。这些技术要求旨在提高行车安全,减少因胎压异常导致的事故,同时还可以减少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法规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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