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54法规对商用车轮胎的要求(上)
1.R54的范围&定义
2.R54对轮胎标志的要求
3.R54对轮胎的技术要求
4.R54规定的性能测试方法
1.R54的范围&定义
本文主要讲一下R54法规对商用车轮胎的要求。R54法规适用于M2、M3、N、O3和O4类车辆使用的全新充气轮胎,不适用于速度类别符号表示的最大速度小于80km/h的轮胎。
就本法规而言:
1.1 轮胎的类型Type of tyre
是指在以下基本方面没有区别的一类充气轮胎:
(a)轮胎制造商;
(b)轮胎尺寸名称;
(c)使用类别(普通公路型、雪地轮胎、特殊用途轮胎);
(d)结构(斜交线、子午线);
(e)速度类别符号;
(f)负载能力指数; (g)轮胎横截面。
1.2 制造商Manufacturer
对接型式认证机构(TAA),负责型式认证的各个方面并确保生产一致性的个人或机构。
1.3 名牌名称/商标Brand name/trademark
轮胎制造商定义并标记在轮胎侧壁上的品牌或商标的标识。品牌名称/商标可能与制造商的名称或商标相同。
1.4 商品说明/商业名称Trade description/commercial name
轮胎制造商给出的一系列轮胎的标识。它可能与品牌名称/商标一致。
1.5 适用类别Category of use
1.5.1 普通轮胎Normal tyre:正常道路使用的轮胎;
1.5.2 雪地轮胎Snow tyre:是胎面花纹、胎面材料和结构主要设计为确保在泥浆和新鲜/融化的雪中比普通轮胎更能启动和控制车辆运动的轮胎。[雪地轮胎的花纹通常由比普通(公路型)轮胎间隔更广的凹槽(肋) 和/或实心块元件组成。]
1.5.3 特殊用途轮胎Special use tyre:指用于公路和越野混合用途或其他特殊用途的轮胎。这些轮胎主要设计用于在越野条件下启动和保持车辆行驶。
1.5.4 专业越野轮胎Professional off-road tyre:一种特殊用途轮胎,主要用于恶劣越野条件下使用。
1.6 结构Structure
轮胎的结构是指轮胎胎体的技术特征。特别对以下结构进行了区分:
1.6.1 对角线Diagonal或斜交线帘布层bias-ply:是一种轮胎结构,其帘布层的帘线延伸到胎圈,并以与胎面中心线呈小于90°的角度交替铺设;
1.6.2 子午线(帘布层)Radial or radial-ply:是一种充气轮胎结构,其帘布层的帘线延伸到胎圈,并以与胎面中心线呈90°的角度铺设;
1.7 胎圈Bead 是轮胎的一部分,其形状和结构适合将轮胎固定在轮辋上;
1.8 帘线Cord
指构成轮胎帘布层织物的细丝;
1.9 层Ply 指一层涂有橡胶的平行帘线层;
1.10 胎体Carcass
是指轮胎除胎面和橡胶侧壁以外的部分,充气时承受载荷;
1.11 胎面Tread 是指轮胎与地面接触、保护胎体免受机械损伤并有助于地面附着力的部分;
1.12 侧壁Sidewall 是指胎面和胎圈之间的轮胎部分;
1.13 下侧壁Lower sidewall 轮胎最大截面宽度线和轮辋边缘设计覆盖的区域之间的区域;
但对于“轮胎与轮辋装配结构”符号为“A”标识的轮胎,指的是轮胎位于轮辋上的区域;
1.14 胎面凹槽/花纹沟Tread groove 胎面花纹中两个相邻肋或块之间的空间;
1.15 截面宽度Section width(S) 是指充气轮胎侧壁外侧之间的线性距离,不包括因标签(标记)、装饰或保护带或肋条加强筋产生的宽度;
1.16 总宽度Over-all width 是指充气轮胎侧壁外侧之间的线性距离,包括标签(标记)、装饰和保护带或加强筋;
1.17 截面高度Section height(H) 轮胎外径和标称轮辋直径之差的一半;
1.18 名义高宽比Nominal aspect ratio (Ra) 截面高度H (单位为mm)除以截面宽度D(单位为mm)得到的百分比;
1.19 外径Outer diameter(D) 是指充满气的新充气轮胎的总直径;
1.20 轮胎尺寸标识Tyre-size designation
除非轮胎类型的轮胎尺寸标识在本法规附件5表格的第一栏中显示。否则标识应显示:
1.20.1 标称截面宽度(S1); 1.20.2 标称高宽比(Ra),或者根据轮胎设计类型以毫米表示的标称外径(D);
1.20.3 在轮辋直径标记前放置的结构指示如下:
(i)对角/斜交轮胎上,破折号“-”或字母“D”;
(ii)子午线轮胎上的字母“R”。
1.2.4 标称轮辋直径的常规数字“d”,并以代码(100以下的数字) 或毫米(100以上的数字) 表示相对应的直径;
以mm表示“d”符号的值如下所示:
标称轮辋直径代码(“d”符号)“d”符号的值,单位mm820392291025411279123051333014356153811640617432184571948320508215332255924610256352666028711307623281334864369143896540101642106714.536816.541917.544519.549520.552122.557224.562226.567328.572430.5775
1.20.5 当“轮胎与轮辋装配配置的指示”表明轮胎与轮辋装配配置不同且尚末用表示标称轮辋直径代码的符号“d”表示时;对于2004年3月1日之后首次批准的轮胎,此标识仅应放置在轮辋直径标记之后; 1.20.6 在标称截面宽度前加上前缀“LT”,或在轮辋直径标记后加上后缀“C〞或“ LT”,或在轮胎与轮辋装配配置(如适用)后加上后缀“C〞或“ LT”;尽管有上述规定,但轮胎尺寸名称的前缀或后缀“LT”可以放在服务说明之;
(a)对于安装在5°下降中心轮辋上的轮胎,适用于单胎和双胎安装,单胎承载能力指数≤121,轮胎用于机动车辆,此标记是可选的;
(b)对于安装在5°下降中心轮辋上的轮胎,适用于单胎,单胎承载能力指数≥122,轮胎用于机动车辆,此标记是必须的;
1.20.7 在轮辋直径标记后加上“CP”后缀,或在适用的情况下,在轮胎与轮辋的装配配置后加上“CP”后缀;如果轮胎安装在5°下降中心轮辋上,其单一负载能力指数≤121,并且轮胎为机动大篷车专,则必须加上此标记;
1.20.8 专为多用途商用车辆设备设计的轮胎,轮辋直径标记后加后缀“MPT”; 1.20.9 专门为特殊拖车设备设计的轮胎,标称截面宽度前加前缀“ST”。
1.21 标称轮辋直径Nominal rim diameter(d)
是指设计安装轮胎的轮辋直径;
1.22 轮辋Rim
是指轮胎和内胎总成或无内胎轮胎的支撑,轮毂是胎圈的支座;
1.23 理论轮辋Theoretical rim 是指宽度等于轮胎标称截面宽度x倍的轮辋。x的值应由该轮胎的制造商指定;
1.24 测量轮辋Measuring rim 是指轮胎必须安装在其上进行尺寸测量的轮辋;
1.25 测试轮辋Test rim
是指安装轮胎进行负载/速度耐久性测试用的轮辋;
1.26 崩花Chunking
是指从胎面崩掉的橡胶块;
1.27 帘线剥离Cord separation
是指帘线从覆盖的橡胶中剥落出来;
1.28 帘布层脱层Ply separation
是指相邻的帘布层脱开;
1.29 胎面脱层Tread separation
是指胎面从胎体上脱开;
1.30 负荷指数Load-capacity index
是指一个数字,它表明轮胎再与相关速度类别相应的速度下以及在按制造商规定的使用要求运行时,轮胎能够承受的额定质量。这些指数及其相应的负载清单如下:
LI:负荷指数
kg:轮胎能承受的额定质量
1.31 速度等级Speed category
用符号表示轮胎可以承载相关负载能力指数所示负载的最大速度,用速度等级符号表示(见下表):
速度等级符号对应速度km/hE70F80G90J100K110L120M130N140P150Q160R170S180T190U200H210
1.32 负载能力随速度变化Load-capacity variation with speed
下表显示了作为负载能力指数和nominal-speed-category符号的函数的轮胎在不符合其nominal-speed-category符号的速度下使用时所能承受的负载变化。负载变化不适用于在适用第3.2.5款规定时获得的附加服务描述。
1负载能力指数是指单个操作。
2速度超过160km/h时(速度类别符号为Q及以上)不允许负载变化。
1.33 空隙对填充率Void To fill ratio
是指参考表面空隙面积与从模具图纸计算出的该参考表面面积之间的比率;
1.34 轮胎等级Tyre Class
是指以下分组之一:
C2类轮胎:由低于或等于121的单胎负载能力指数和高于或等于“N”的速度(140km/h及以上)类别符号标识的轮胎;
C3类轮胎:以下列标准识别的轮胎: (a)单胎的负载能力指数高于或等于122;或
(b)单胎的负载能力指数低于或等于121,且速度类别符号低于或等于“M”。
1.35 服务说明Service description
是指将一个或多个载荷指数与速度类别符号 (例如164M或121/119S) 联系起来;服务说明可包括一个或两个载荷指数,表明轮胎在单胎或单胎和双胎运行中可以承载的载荷。
1.36 附加服务说明Additional service description
是指在圆○内标记的附加服务说明,以确定除了1.32中适用的负载随速度变化之外,还允许轮胎类型运行的特殊服务类型(负载能力指数和速度类别符号)。
2.R54对轮胎标志的要求
2.1 交付认证的充气轮胎应当具有标志,对称轮胎应在两个胎侧压出标志,非对称轮胎至少在外胎侧上压出标志。标志内容如下:
2.1.1 制造商名称或品牌名称/商标;
2.1.2 1.4段中定义的商品说明/商业名称,当商品说明与品牌名称/商标一致时,不需要商品说明;
2.1.3 1.20段中定义的轮胎尺寸标识;
2.1.4 (略)
2.1.5 1.35段中定义的服务描述:
2.1.5.1 在适用第3.2.5段规定的情况下,另加一个服务说明;
2.1.5.2 在使用3.2.5段的情况下,说明第二速度类别。
2.1.6 如果轮胎用途类别为“雪地轮胎”,应标明明文:M+S或M.S或者M&S。如果轮胎制造商声明轮胎被归类为“特殊用途轮胎”,则也符合1.5.2的要求。2.1.7
本规例第1.30段所界定的负载能力指数;
2.1.8
如果轮胎设计为无内胎使用,则应标注“TUBELESS”一词;2.1.9
以四位数字组成的一组制造日期,前两位显示星期,后两位显示制造年份。然而,在本条例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在提交批准的任何轮胎上,这种标记(允许限制在一个侧壁上)不应是强制性的;2.1.10
可翻新的轮胎,每个侧壁上须有胎面凹槽至少20毫米的字样或“REGROOVABLE”字样;2.1.11
附件7附录2中解释的负载/速度耐久性测试所采用的充气压力的“PSI”指数指示。然而,在本条例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允许将这一指示限制在一个侧壁上,但在提交批准的任何轮胎上,这一指示不是强制性的。
对于2018年1月1日之后首次批准的轮胎,尺寸测量和载荷/速度耐久性测试的充气压力。应以kPa表示,代替“PSI”指数。 允许在2018年1月1日之前首次批准的轮胎使用kPa标记代替PSI。
2.1.12(略)2.1.13
如果轮胎被归类为“特殊用途轮胎”,则应使用铭文“MPT”(或“ML”或“ET〞) 和/或“POR”标志。 此外,它们还可能带有M+S或M.S或M&S字样。
“ET”是指额外的履带
“ML”代表采矿和伐木
“MPT〞是指多用途卡车
“POR〞是指专业越野车
2.1.14
“LT”字样如果没有作为轮胎尺寸标识的一部分加以标示,则应标示在服务说明后面;轮胎尺寸标识包括后缀“C”或“CP”的轮胎,可在轮胎尺寸标识之外加上“LT”字样;
2.1.15
为拖车轴和机动车辆轴(前转向和驱动轴除外)设计的轮胎,应注明“FRT〞(自由滚动轮胎)字样。
2.2
轮胎应展示足够大的自由空间,以容纳本法规的批准标志。
2.3 本法规附件3给出了轮胎标记排列的示例
2.3.1
(1)在2018年1月1日之前首次批准的轮胎允许使用SPI标记而不是kPa。kPa标记前可加上“TEST AT:”或“TEST INFL:”或符号“@”
(2)“TEST AT:”可替换成“TEST INFL:”或符号“@”或省略;
(3)附加描述的第二充气压力指示是可选的。如果没有指示,则相同的测试气压适用于两种负载/速度组合;
(4)未来尺寸标记要求:作为轮胎尺寸标识一部分的“ML”和“MPT”,使用最小尺寸为b,即6mm。
标记的最小高度:
b:6mm
c:4mm
d:6mm
这些标记定义轮胎:
标称截面宽度为255mm;
标称长宽比为70;
子午线结构(R);
标称轮辋直径为572mm,符号为22.5;
单胎时的负载能力为3150kg,双胎时的负载能力为2900kg,分别对应负载指数表中的148和145;
能够以120km/h(L)的速度额外使用,此时单胎时负载能力为3000kg,双胎时负载能力为2725kg,分别对应负载指数标中的146和143;
满载时最大支持100km/h的参考速度(J);
雪地胎:M+S;
无需内胎:TUBELESS;
2003年的第25周制造;
要求充气至800kPa进行负载/速度耐久性测试,PSI符号为90;
2.3.2 轮胎具有“轮胎到轮辋装配配置”为“A”的特殊情况下,标志应该遵照以下示例的形式:
“235-700 R 450A”
235是标称截面宽度,单位为mm;
700代表外径,单位为mm;
R表示轮胎的结构-子午线帘布层结构;
450代表轮辋的标称直径,单位为mm;
A代表轮胎到轮辋的装配配置。
负载指数、速度等级、生产日期和其他标志的形式应与上述示例相同。
2.3.3 构成轮胎名称的标志的位置和顺序如下:
(a)本法规1.20款中规定的尺寸标志应该分组显示,如上例所示,255/70 R 22.5和235-700 R 450A;
(b)载荷指数和速度等级符号应集中在一起,放在轮胎尺寸标志之后;
(c)符号“TUBELESS〞 、“M+S〞、“FRT”、“MPT”等可放在远离尺寸标志处。
(d)如适用于3.2.5段,则附加负载指数及速度类别符号必须显示在轮胎侧壁上,并用圆圈圈起相应的标称负载指数及速度等级标记。
2.4 本法规第2.1段中提及的标记和规定的批准标记应清晰易读、不可磨灭,并在轮胎下方或上方凸起。
2.4.1 标记应位于轮胎至少一个侧壁的下部区域,但2.1.1和2.1.2所述铭文除外。然而,对于“轮胎到轮辋装配配置”符号“A”标识的轮胎,标记可以放置在轮胎侧壁的任何位置。
2.4.2 如果制造日期没有模制,也应在轮胎从模具中取出后24小时内进行日期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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