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A要做R79认证还是R171认证?

2025-02-17 08:35:14·  来源:智驾小强  
 

1.R79认证涵盖的智驾功能

2.R171认证涵盖的智驾功能

3.R79与R171的关系

1.R79认证涵盖的智驾功能

        R79涵盖了转向系统从产品设计、性能、安装到使用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包括转向器的设计、转向力矩、转向角度等方面的要求。通过满足这些要求,车辆可以在欧盟以及其他认可UNECE法规的国家(《1958年协议书》缔约国)内销售和使用。

        除了转向系统外,R79针对L2等级的自动驾驶系统也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认证范围主要包括:

A-ACSF:自动泊车、遥控泊车、遥控驾驶;

B1-ACSF:不可脱手的智能巡航功能(单车道);

B2-ACSF:可脱手的智能巡航功能(不可认证);

C-ACSF:(高速公路)拨杆换道;

D-ACSF:确认换道(不可认证);

E-ACSF:自主换道(不可认证);

CSF:方向盘控制功能(车道纠偏LDP);

ESF:紧急转向功能(ELKA);

RMF:风险缓解。

更多R79相关信息,详见前文:

5万字详解R79法规对智驾功能的要求

2.R171认证涵盖的智驾功能

       欧洲经委会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在2024年3月的会议上通过的新联合法规UNECE R171.00-DCAS《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United Nations Regulation on Driver Control Assistance Systems已于2024年9月生效。

         在该法规中,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DCAS)被定义为“是指能够共同帮助驾驶员持续控制车辆纵向和横向运动的硬件和软件”(the hardware and software collectively capable of assisting a driver in controlling the longitudinal and lateral motion of the vehicle on a sustained ba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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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171.00中的DCAS需要自主申报功能边界(ODD)、运行条件(ODC)、功能逻辑等信息,包含了:

城市和高速不可脱手单车道(B1-ACSF)

城市和高速拨杆换道(C-ACSF)

城市和高速确认换道(D-ACSF)

        R171.01中的DCAS进一步放开了L2功能的封印,允许“自主换道”和“高速公路脱手报警抑制”,包含了:

城市和高速不可脱手单车道(B1-ACSF)

高速可脱手单车道(B2-ACSF)

城市和高速拨杆换道(C-ACSF)

城市和高速确认换道(D-ACSF)

城市和高速自主换道(E-AC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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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R171相关信息,详见前文:

联合国辅助驾驶法规R171对L2+级自动驾驶DCAS的要求①

联合国辅助驾驶法规R171对L2+级自动驾驶DCAS的要求②

联合国辅助驾驶法规R171对L2+级自动驾驶DCAS的要求③

联合国辅助驾驶法规R171对L2+级自动驾驶DCAS的要求④

联合国辅助驾驶法规R171对L2+级自动驾驶DCAS的要求⑤

联合国辅助驾驶法规R171对L2+级自动驾驶DCAS的要求⑥

联合国辅助驾驶法规R171对L2+级自动驾驶DCAS的要求⑦

联合国辅助驾驶法规R171对L2+级自动驾驶DCAS的要求⑧

联合国辅助驾驶法规R171对L2+级自动驾驶DCAS的要求⑨

联合国辅助驾驶法规R171对L2+级自动驾驶DCAS的要求⑩

R171.01将允许DCAS“自主换道”和“高速脱手”

3.R79与R171的关系

R171在开篇就写了:

       R171法规不适用于已取得R79认证的ACSF功能和RMF功能。如果主机厂宣称ACSF或RMF是DCAS的一部分,则本UN法规适用,无论它是否已被R79批准(DCAS有一定门槛,例如需要舱驾融合、需要智能限速等,R79定义的L2功能不能宣称是DCAS)。

        2024年9月22日,R79.04的第五次增补(Revision 5 - Amendment 5)开始强制实施,本文件主要内容就是R79与R171.00的法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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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9.04.05要求:

        配备B1-ACSF的车辆应满足R79对B1-ACSF的要求。除非车辆配备了DCAS,且:
(a)B1-ACSF是DCAS的子功能;(b)仅允许在操作期间并且作为DCAS的一部分来激活此功能;

(c)符合R171法规的技术要求和过渡性规定。

        配备C-ACSF的车辆应满足R79对C-ACSF的要求。除非车辆配备了DCAS,且:
(a)C-ACSF是DCAS的子功能;(b)仅允许在操作期间并且作为DCAS的一部分来激活此功能;

(c)符合R171法规的技术要求和过渡性规定。


        根据R79法规要求,配备具有D-ACSF功能的车辆不得获得批准,除非车辆配备了DCAS,且:

(a)D-ACSF是DCAS的子功能;(b)仅允许在操作期间并且作为DCAS的一部分来激活此功能;

(c)符合R171法规的技术要求和过渡性规定。

        不接受R171-DCAS的《1958年协定书》缔约方,也不必接受R79对D-ACSF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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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序号前加字母“X”代表被批准的系统具备D-ACSF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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