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亥俄州开放自动驾驶车辆测试

2018-05-11 10:33:20·  来源:智车策  作者:宋崝  
 
2018年5月9日,俄亥俄州州长约翰.凯西克颁布行政令,批准在该州公共道路和高速公路上开放自动驾驶车辆的测试和试点运行,行政令所指自动驾驶车辆是SAE分级标准中 L3-L5级的车辆。测试企业需事先向DriveOhio(今年1月该州成立的负责智能出行的监管机构)登记,提交以下信息:公司名称和商业地址;车辆品牌、型号、牌照号码等
2018年5月9日,俄亥俄州州长约翰.凯西克颁布行政令,批准在该州公共道路和高速公路上开放自动驾驶车辆的测试和试点运行,行政令所指自动驾驶车辆是SAE分级标准中 L3-L5级的车辆。

测试企业需事先向DriveOhio(今年1月该州成立的负责智能出行的监管机构)登记,提交以下信息:

公司名称和商业地址;
车辆品牌、型号、牌照号码等识别信息;
指定操作员的姓名和联络信息;
车辆保险或其他财务责任证明;
准备进行测试的具体城市或地域;
车辆可以全自动驾驶的条件以及无法自动驾驶的限制;
车辆应认证符合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或取得了豁免,并有能力遵守俄亥俄州交通安全法规。

对L4和L5级的车辆,测试企业还需做出如下保证:
车辆在出现故障无法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时将进入最低风险模式;
有专门的操作人员;
有能力遵守俄亥俄州机动车法规;
发生违章或车祸时,将配合执法部门提交信息和数据,并将数据留存至调查完成。

测试实施前,测试企业应向DriveOhio提交报告,综述企业保证测试安全进行并保证公共安全的方案,也可以提交NHTSA自动驾驶政策2.0版所规定的自愿安全自我评估报告作为替代。
所有测试车辆均需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但不一定需要位于车内,操作人员需做到:
车辆运行时,对车辆安全操作负责;
确保车辆合理遵守交通法规;
车辆自动驾驶时随时积极监测车辆状态;
有能力注意到车辆不能安全驾驶并将其调整到最低风险状态;
持有俄亥俄州驾照;
是测试企业的雇员、承包商或代理人、或与其合作的高校师生。

测试企业应报告在公共道路上处于自动驾驶模式的所有车祸。
测试车辆内无操作人员时,测试企业应事先向DriveOhio通报测试路段、地域及操作人员姓名,DriveOhio将与测试企业协调将信息通报给有关城市。
如有证据显示某家企业或某种车辆不安全,俄亥俄州保留中止其测试的权力。
俄亥俄州自动汽车试点计划同时开始实施,该计划致力于加强州政府、各市与自动驾驶企业间的协调合作,由各企业及各地方政府自愿参与。测试企业可以提出自己对测试环境的需求,地方政府则可以提供特定测试道路的“库存”,以便与各测试企业的需求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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