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可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技术进步、产品质量提升也可促进相关标准发展、进一步优化完善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我国电动汽车标准目前均为推荐性标准,无强制性国家标准(GB)。《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首批3项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GB)已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技术审查,预计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发布。中国已启动3项安全强标的制修订工作,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开展了与EVS-GTR《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法规的协调工作。中国牵头、主导了EVS-GTR整车防水、电池热扩散以及重型商用车安全三项研究工作,标志着我国已开始从汽车标准法规的‘跟随者’向‘主导者’转变,在国际标准法规工作中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不断提升。”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专业副总工程师杨超表示。
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专业副总工程师杨超
7月20日,2018第二届中国新能源汽车测试评价技术发展高峰论坛在深圳坪山盛大开幕。本届论坛由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署指导,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与电动汽车资源网联合主办,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解读、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及其他核心零部件测试评价、新能源汽车出口认证等内容展开探讨。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专业副总工程师杨超在论坛上做题为“新能源汽车检测技术及标准发展趋势”的报告,从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新能源汽车测试标准体系、新能源汽车标准发展趋势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电动汽车资源网整理杨超演讲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
据中汽协统计,2017年我国汽车销量2888万辆,同比增长3.0%,连续九年蝉联全球第一。我国汽车进入新常态发展阶段,增速放缓,汽车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而我国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较高增长态势,据中汽协统计,2017年销量77.7万辆(市场占比2.7%),同比增长50.3%。我国新能源汽车连续3年销量居世界第一,累计推广超过180万辆,占全球市场保有量50%以上。全球新能源汽车车企销量排行前20位中,中国占据一半席位。
此外,我国动力电池等核心零部件产业快速成长,电池技术取得快速进步。动力电池价格快速下降,单体能量密度达250瓦时/公斤、较2012年提高2倍。
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至2017年我国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21.4万个、保有量居全球首位,包含私人充电桩总达44.5万个、是2014年底的14倍,私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充电桩配建率达88%。四大基础设施运营商,至2017年底累计数量占总量的86%。
至2017年年底推广180万辆,2018年1-6月销售41.2万辆,累计推广超过220万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到200万辆。随着产业规模的持续扩大、技术水平的提升、企业实力的增强、配套环境的日益优化。2020年累计推广500万辆。杨超表示,这一目标有望实现。
二、新能源汽车测试标准体系
据杨超介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1988年成立,是国标委下属最大的专业技术委员会,下设30个专业分委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委会(SAC/TC114/SC27)对口ISO/TC22/SC37、IEC/TC69。
目前,我国已形成较为完善的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现行有效标准共128项。包括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方面的国家推荐性标准GB/T、汽车行业标准QC/T、能源行业标准NB/T等,基本涵盖生产、行业监管、推广应用等领域。谷内法规强制实施的主要有,上牌所需《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简称《公告》),推广应用补贴所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简称《目录》),以及CCC认证(含进口新能源汽车)等主要包括以下25个检测项目、42项法规/标准。
其中,涉及到的整车、动力电池及系统的安全测试项目如下:
三、新能源汽车标准发展趋势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最大的国家,电动汽车的特征是具有高电压、高能量,其对乘员、部件、行车安全及救援人员具有潜在的伤害风险,针对电动汽车高压电安全的相关统一和规范形式也变得更加重要和突出,世界各国以及国际标准组织也在该领域积极开展研究工作。
我国电动汽车标准目前均为推荐性标准,无强制性国家标准(GB)。《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首批3项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GB)已于今年1月公开征求意见、并于今年6月通过技术审查、目前正在报批中,预计在今年年底前进行WTO/TBT公示后正式发布。
EVS-GTR《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方面,2018 年3 月13-16 日召开的联合国世界车辆协调论坛(WP29)第174 次会议上,由中国、美国、欧盟和日本共同牵头制定的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EVS-GTR)经《1998 年协定书》缔约方投票表决,获得全票通过。GTR No. 20 - Electric Vehicle Safety (EVS)文本于2018年5月3日正式发布。
按照WP29《1998 年协定书》的规定,各缔约国应将EVS-GTR引入本国法规、标准,以下为主要缔约国的引入计划:
中国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开展了与EVS-GTR的法规协调,中国的电动汽车安全标准与EVS-GTR的协调关系如下:
“EVS-GTR 制定工作自2012年启动,中国牵头、主导了整车防水、电池热扩散以及重型商用车安全三项研究工作。中国以主要牵头国的身份全程主导并深度参与完成制定的全球技术法规,标志着我国已开始从汽车标准法规的‘跟随者’向‘主导者’转变,在国际标准法规工作中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不断提升。”杨超最后表示。